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8月26日,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关于摇号遴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完成福州市2026年第七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相关工作的公告”。
公告明确,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一名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开展福州市2026年第七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相关工作。
主持人应符合国土资源相关部门确定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条件并取得资格。
凡有意报名的,请于2026年9月2日17:00前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市城市规划馆三楼受理台)提交材料。
摇号时间:2026年9月4日10:00;摇号地点: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福州第七轮土拍上架5幅地,面积239.77亩!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8月19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6年第七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四城区5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9日上午10:00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行,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土矿交易大厅。

本次拍卖的五幅地块编号分别为福州宗地2026-35号、36号、37号、38号、39号,全部位于仓山区,总面积159844㎡(239.77亩),起拍价178300万元。
以下是五幅地块详细出让信息:
宗地2026-35号:面积83.17亩,起拍价6.49亿

福州宗地2026-35号位于仓山区城峰路南侧、福峡路西侧,福喜新区项目二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55445平方米(合83.17亩);容积率:1.0以上、2.1以下(含2.1,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7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以下(含30%);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限高 :70米以下(含70米,同时应满足义序机场限高要求)。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2980万元,起始价64900万元。按照容积率上限2.1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5573.94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26-35号地块划片学校为福州市仓山观澜小学。

出让地块位于仓山区福峡路沿线、城峰路南侧,属福州城市 “东进南下” 战略发展重要区域。地块西南角设置有地铁 5 号线站点 “龙江站”,距离地铁 1 号线 “三角埕站” 约 800 米,构建起高效便捷的立体交通网络。
片区周边配套设施正加速兑现,福峡路以北已有新天宇购物广场、中茵上城国际、大唐世家等成熟商业与住宅区,南侧市二医院南台分院正建设中,依托日益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与优越的交通条件,正加速绘就城南片区高品质生态宜居新图景。
宗地2026-36号:面积69.54亩,起拍价5.63亿

福州宗地2026-36号位于仓山区东岭路西侧、飞凤山南侧,凤山小区G-26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46359平方米(合69.54亩);容积率:1.1以上(含1.1),1.3以下(含1.3,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5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 :24米以内,局部可结合景观论证提高至36米。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1260万元,起始价56300万元。按照容积率上限1.3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9341.80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26-36号地块划片学校为福州市仓山小学教育集团奥体分校;需配建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400平方米,由仓山区政府指定单位按照7376元/平方米回购。

仓山区 “奥体片区凤山周边人居项目” 位于仓山区奥体板块,项目占地面积逾 1000 亩。该片区已形成以海峡奥体中心为核心的体育休闲中心,近期规划围绕飞凤山公园周边及流花溪公园沿线,通过环境提升与功能优化,打造宜居社区。
目前,奥体片区配套设施已较为完善,涵盖医疗卫生(福建省立医院金山院区)、教育(仓山区第九中心小学、仓山霞镜小学、仓山小学奥体分校、仓山区金港湾实验学校、福州第三十中学等)、商业(阳光天地购物中心)等多元业态,构建了便捷的 15 分钟生活圈。
在交通体系方面,二环路、三环路、福湾路、建新南路等主干道形成区域快速通道,区内市政道路建设完善,并已开通运营地铁 5 号线(设东岭站、霞镜站等站点),交通网络高效便捷。
宗地2026-37号:面积64.68亩,起拍价4.95亿

福州宗地2026-37号位于仓山区东岭路西侧、飞凤山南侧,凤山小区G-48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43120平方米(合64.68亩);容积率:1.1以上(含1.1),1.11以下(含1.11,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 :24米以内,局部可结合景观论证提高至36米。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9900万元,起始价49500万元。按照容积率上限1.11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10341.97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26-37号地块划片学校为福州市仓山小学教育集团奥体分校;该地块内的历史建筑按后续审批意见处置。

仓山区 “奥体片区凤山周边人居项目” 位于仓山区奥体板块,项目占地面积逾 1000 亩。该片区已形成以海峡奥体中心为核心的体育休闲中心,近期规划围绕飞凤山公园周边及流花溪公园沿线,通过环境提升与功能优化,打造宜居社区。
目前,奥体片区配套设施已较为完善,涵盖医疗卫生(福建省立医院金山院区)、教育(仓山区第九中心小学、仓山霞镜小学、仓山小学奥体分校、仓山区金港湾实验学校、福州第三十中学等)、商业(阳光天地购物中心)等多元业态,构建了便捷的 15 分钟生活圈。
在交通体系方面,二环路、三环路、福湾路、建新南路等主干道形成区域快速通道,区内市政道路建设完善,并已开通运营地铁 5 号线(设东岭站、霞镜站等站点),交通网络高效便捷。
宗地2026-38号:面积11.13亩,起拍价4200万

福州宗地2026-38号位于仓山区东岭路西侧,飞凤山南侧,凤山小区G-50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为商服(商业、商务)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7418平方米(合11.13亩);容积率:1.4以下(含1.4);建筑密度:40%以下(含40%);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 :24米以下(含24米)。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840万元,起始价4200万元。按照容积率上限1.4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4044.21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26-38号地块整体持有,允许整体转让、整体抵押,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

仓山区 “奥体片区凤山周边人居项目” 位于仓山区奥体板块,项目占地面积逾 1000 亩。该片区已形成以海峡奥体中心为核心的体育休闲中心,近期规划围绕飞凤山公园周边及流花溪公园沿线,通过环境提升与功能优化,打造宜居社区。
目前,奥体片区配套设施已较为完善,涵盖医疗卫生(福建省立医院金山院区)、教育(仓山区第九中心小学、仓山霞镜小学、仓山小学奥体分校、仓山区金港湾实验学校、福州第三十中学等)、商业(阳光天地购物中心)等多元业态,构建了便捷的 15 分钟生活圈。
在交通体系方面,二环路、三环路、福湾路、建新南路等主干道形成区域快速通道,区内市政道路建设完善,并已开通运营地铁 5 号线(设东岭站、霞镜站等站点),交通网络高效便捷。
宗地2026-39号:面积11.25亩,起拍价3400万

福州宗地2026-39号位于仓山区螺州路东侧、螺尾路南侧,吴石故居北侧商业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7502平方米(合11.25亩);容积率:0.7以下(含0.7);建筑密度:上限按50%—60%控制;绿地率:10%以上(含10%);建筑限高 :建筑檐口控制7米以下,脊高9米以下。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680万元,起始价3400万元。按照容积率上限0.7测算,得出该地块拍卖起始楼面价为6474.46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26-39号地块整体持有,允许整体转让、整体抵押,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

出让地块位于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 —— 仓山区螺洲古镇的核心区域,地理位置优越,文化底蕴深厚。地块南临著名爱国志士吴石故居,周边历史遗迹星罗棋布。螺洲古镇将按规划整体打造成为集文化体验、休闲旅游、生态宜居于一体的文旅融合示范区。本地块位于核心区,具备政策红利与文旅发展先机,是区域内极具稀缺性的优质资产。
地块交通区位优势显著,距离地铁 5 号线螺洲古镇站约 600 米,西侧紧邻古镇主干道 —— 螺洲路与螺尾线交叉口,交通便捷,赋予了地块极强的人口吸附力与商业引流潜力。同时,地块紧邻乌龙江享有 “江景 + 公园” 的生态景观资源,为区域文旅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服务配套支撑。
针对上述五幅地块,出让公告还做如下重要约定:
1、交地时间: 竞得人缴清出让价款后30日内,按照“净地”标准交地。
2、开竣工时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市住建局另有核定的,从其核定时间),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建筑高度大于100米项目建设工期,以市住建局核定为准)。宗地2026-30号地块开竣工时间不作要求。
3、受让人同意受让宗地所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属作如下约定:物业管理用房、门卫收发室、垃圾集散间、快递服务用房等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小区利用地下空间新建家政便民、文化休闲、体育健身等城市嵌入式服务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政府回购用房按“毛坯”标准交付。
4、竞得人企业不在宗地所辖区内,竞得人拟成立或属地政府要求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并签订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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