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8月18日,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2026年工业01地块项目选择房屋补偿评估机构的告知书”。
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仓征预公告〔2026〕17号),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拟开展2026年工业01地块项目征收土地工作。
盖山开发建设工作小组已部署启动上述项目选址红线范围内的征迁工作,征收实施单位为仓山区建设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州市四城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征收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人应当在2026年8月24日之前自行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福州市仓山区建设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港南路93号,办公电话:0591-83459178);
若无法通过协商方式选定,则被征收人可在2026年8月24日之前将自行选择的评估机构(不得超过五家,超过五家按无效处理;
选择的第一家评估机构作为牵头评估机构和今后该项目集体土地房屋协商征收的分户评估机构,选择的第二家评估机构作为今后该项目集体土地房屋协商征收的分户评估备选机构)以书面形式告知征收实施单位,以超过50%户数的多数被征收人的意见确定评估机构;
若选择评估机构的户数未超过总户数的50%,则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于2026年8月25日下午4:00在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半田村半田163号通过公开抽号的方式随机选定。
被征收人提交书面意见以及参与公开摇号或抽签时,应附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

根据2026年8月12日,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仓征预公告〔2026〕17 号征收土地预公告”。

仓山区2026年工业01地块项目拟选址面积4.2086公顷(63.12亩)。征地范围:东至白湖亭河;西至南台大道;南至义序工业园区 AD;北至规划郭宅路。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一类工业用地(M1),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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