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8月18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宁德蕉城翔宇修造船厂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合格的函”。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在函总表示,福建省翔宇造船有限公司关于宁德蕉城翔宇修造船厂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悉。
经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组织验收审查,该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合格。
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省翔宇造船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闽政文〔2014〕296号)和海域使用权证书(国海证2015B35090201713号、国海证2015B35090201725号),项目原批准填海面积14.9315公顷、透水构筑物面积2.1442公顷、港池面积5.9879公顷。经验收核查,实际填海面积14.8014公顷(222.02亩)。
项目填海位置、形状与批准填海位置、形状基本相符(验收后界址点坐标见附件1)。
二、请福建省翔宇造船有限公司到所在地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不动产登记手续,换发土地不动产权证书。
三、该项目填海验收后,不得改变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
四、该项目填海验收后,相邻的透水构筑物面积由2.1442公顷变更为2.2095公顷、港池面积由5.9879公顷变更为6.0483公顷(界址点坐标见附件2)。
请你司按规定补缴海域使用金(见附件3),到所在地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透水构筑物、港池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1:宁德蕉城翔宇修造船厂项目(填海造地)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后界址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中央经线119°30′E)

附件2:宁德蕉城翔宇修造船厂项目(透水构筑物、港池)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后界址点坐标
(CGCS2000坐标系,中央经线119°30′E

附件3:补缴海域使用金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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