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福州市推广装配式建筑以来,2020年福州市被住建部认定为全国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截至目前,福州市共建成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25个(预制混凝土生产基地7个、钢结构生产基地16个、装配式装修部品部件生产基地2个),其中7家被住建部认定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数量居全省第一。
2026年7月1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规划》(闽政〔2026〕9号)的通知。“推广绿色设计和施工,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被列入重点任务清单。2026年上半年,全市综合折算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245.68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49.1%。
一、政策创新,推动落实装配式政策。在全省率先采用与用地单位签订装配式建筑监管协议的方式,实施“一项目一协议”,精准明确项目采用装配式建设的指标和职责,进一步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2026年,我局已与3个出让地块竞得单位签订了《装配式监管协议》,推动用地单位落实省、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并指导各县(市)区参考执行。
二、扩大范围,推广装配式农房建设。今年初,我市印发《关于开展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选定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作为市级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区域,鼓励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拆除重建、新建村民聚居点、民宿集中区等项目率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通知》鼓励试点区县制定细化方案,给予对2027年底前申请新建或危房翻建并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农户,享受审批“绿色通道”和适当提高宅基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奖励。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分期贷款支持,让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三、政企联动,推动装配式产业发展。福州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的新路上,装配式市政、临设预制化也跑步向前,展现出澎湃的“绿色动能”。与此同时,我市积极深化“政企联动”机制,大力推广市政工程工业化、施工临设预制化及免模免撑梁板一体化等新技术。2026年,全市已落实装配式市政工程项目3个,施工临设预制化项目3个,免模免撑梁板一体化项目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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