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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计算有误!高新区25.7亩江景地标总建筑面积调整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6.08.14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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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因原先申报时计算有误,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申请对该项目规划方案中的总建筑面积进行调整。具体内容为:规划方案及相关材料中总建筑面积由68663.05平方米改为68633.05平方米。
标签:   高新区  江景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6年8月13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7#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批前公示。

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7#地块建设工程”位于闽侯县上街镇。该项目于2025年11月2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501212025GG0132562号)。主要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68663.0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1555.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197.07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835.17平方米。

因原先申报时计算有误,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申请对该项目规划方案中的总建筑面积进行调整。具体内容为:规划方案及相关材料中总建筑面积由68663.05平方米改为68633.05平方米。

经审查,调整内容符合规范要求。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26日。

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7#地块限高60米

2025年4月8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福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7#地块建设工程总平与建筑景观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显示,福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7#地块建设工程位于闽侯县上街镇马排村,乌龙江大道西侧,距福州市中心区域约10km ,距福州火车南站15km。西眺旗山,东临乌龙江。

 

项目基地四面临路,东北侧为乌龙江大道(50M 宽的城市快速路),东南侧为湖滨北路(城市次干道),西北侧及西南侧分别为马排三路、滨北一路(城市支路);此外乌龙江大道上的两处公交站点距离基地仅 50M;项目交通可达性好。

用地面积17185.14㎡(折合25.78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4以上(含1.4),3.0以下(含3.0);建筑密度:30%以上(含30%),40%以下(含40%);绿地率:15%以上(含15%),20%以下(含20%);建筑高度:60米以下(含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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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6年8月13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7#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批前公示。

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7#地块建设工程”位于闽侯县上街镇。该项目于2025年11月2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501212025GG0132562号)。主要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68663.0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1555.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197.07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835.17平方米。

因原先申报时计算有误,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申请对该项目规划方案中的总建筑面积进行调整。具体内容为:规划方案及相关材料中总建筑面积由68663.05平方米改为68633.05平方米。

经审查,调整内容符合规范要求。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26日。

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7#地块限高60米

2025年4月8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福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7#地块建设工程总平与建筑景观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显示,福州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7#地块建设工程位于闽侯县上街镇马排村,乌龙江大道西侧,距福州市中心区域约10km ,距福州火车南站15km。西眺旗山,东临乌龙江。

 

项目基地四面临路,东北侧为乌龙江大道(50M 宽的城市快速路),东南侧为湖滨北路(城市次干道),西北侧及西南侧分别为马排三路、滨北一路(城市支路);此外乌龙江大道上的两处公交站点距离基地仅 50M;项目交通可达性好。

用地面积17185.14㎡(折合25.78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4以上(含1.4),3.0以下(含3.0);建筑密度:30%以上(含30%),40%以下(含40%);绿地率:15%以上(含15%),20%以下(含20%);建筑高度:60米以下(含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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