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6年8月11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闽江流域闽侯青口段防洪工程】。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闽江流域闽侯青口段防洪工程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目的
征收土地位置:闽江流域闽侯青口段防洪工程,位于祥谦镇枕峰村、门口村、中院村、泮洋村、尚干镇后厝村、浦里社区。
征收土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闽江流域闽侯青口段防洪工程,征地总面积18.7108公顷(折合280.66亩)。
其中:祥谦镇门口村其他园地0.1348公顷、村庄0.0758公顷、公路用地0.0226公顷、河流水面0.1570公顷。祥谦镇泮洋村水田0.0951公顷、旱地0.1691公顷、果园0.1056公顷、其他园地0.0849公顷、灌木林地0.0580公顷、其他草地0.1041公顷、坑塘水面0.9552公顷、田坎0.0048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2830公顷、内陆滩涂0.4646公顷、河流水面2.3579公顷。祥谦镇枕峰村水田0.6655公顷、旱地0.0736公顷、果园0.5165公顷、其他园地0.0373公顷、其他草地0.0107公顷、农村道路0.0316公顷、坑塘水面0.8454公顷、田坎0.0144公顷、设施农用地0.0003公顷、村庄0.4198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6639公顷、内陆滩涂0.2191公顷、河流水面5.3823公顷。祥谦镇中院村其他园地1.4578公顷,其他草地0.3306公顷,村庄0.0056公顷,河流水面1.9023公顷,内陆滩涂0.0402公顷。尚干镇后厝村旱地0.0492公顷,果园0.0024公顷,坑塘水面0.0933公顷,田坎0.0076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0060公顷。尚干镇浦里社区水田0.3542公顷、灌木林地0.0812公顷、坑塘水面0.0591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0966公顷、内陆滩涂0.0625公顷、河流水面0.2093公顷。
拟征收土地0.3902公顷,其中:其他园地0.1348公顷、村庄0.0758公顷、公路用地0.0226公顷、河流水面0.1570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门口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承包到户。
拟征收土地4.6823公顷,其中:水田0.0951公顷、旱地0.1691公顷、果园0.1056公顷、其他园地0.0849公顷、灌木林地0.0580公顷、其他草地0.1041公顷、坑塘水面0.9552公顷、田坎0.0048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2830公顷、内陆滩涂0.4646公顷、河流水面2.3579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泮洋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承包到户。
拟征收土地7.1740公顷,其中:其他草地0.0107公顷、农村道路0.0316公顷、坑塘水面0.6201公顷、设施农用地0.0003公顷、村庄0.2460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6639公顷、内陆滩涂0.2191公顷、河流水面5.3823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枕峰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承包到户。
拟征收土地3.7365公顷,其中:其他园地1.4578公顷,其他草地0.3306公顷,村庄0.0056公顷,河流水面1.9023公顷,内陆滩涂0.0402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中院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承包到户。
拟征收土地0.1585公顷,其中:旱地0.0492公顷,果园0.0024公顷,坑塘水面0.0933公顷,田坎0.0076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0060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后厝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承包到户。
拟征收土地0.5087公顷,其中:灌木林地0.0812公顷、坑塘水面0.0591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0966公顷、内陆滩涂0.0625公顷、河流水面0.2093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浦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未承包到户。
三、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由闽侯县人民政府公布的《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侯政规〔2023〕5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祥谦镇枕峰村、门口村、中院村、泮洋村、尚干镇后厝村、浦里社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1.5万元/公顷,不分地类调整系数统一为1.0。
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城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榕政规〔2024〕1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侯政文〔2024〕2号)文件执行。房屋拆迁由我县住建部门组织实施。
四、安置途径
1.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2.本次征地需安置人口129人(其中劳动力人口76人),采取货币方式进行安置。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闽侯县被征地老龄农民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侯委〔2008〕17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社保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3.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09〕100号)等规定执行。

闽江流域闽侯青口段防洪工程位于闽江南港南岸淘江口,是淘江水系综合治理的重点工程,已列入2026年度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目前,该工程已完成省发改委立项与国家发改委项目资金评审,预计最多将争取到6.7亿元的中央补助资金,计划今年11月正式动工,力争2028年底建成。

项目将新建5416米闽江防洪堤,新建水闸1座、泵站1座、生态闸1座,工程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工程建成后,将显著提升该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有效缓解内涝灾害,进一步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为区域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全市闽江沿岸防洪体系将实现闭环,基本解决青口三镇百年洪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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