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有市民通过福建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咨询:
是否有关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住宅加装电梯的文件,若有请给出文号及线上链接。谢谢!
该咨询于8月11日得打福州市台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
您关于住宅加装电梯咨询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榕政办规〔2024〕15号)(为公开性文件,网上可查阅),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按梯号为单位进行申请,应当遵循“业主自愿、社区主导、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公示模板具体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zwfw.fujian.gov.cn/),搜索“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审批”就可以找到相关办事指南和表格下载。
具体组织实施步骤:
一、制定初步方案,申请人应委托该住宅建筑原设计单位或不低于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的其他设计单位编制增设电梯方案,由设计单位对楼房加建电梯的消防、结构安全性负责。
二、业主表决,既有住宅需要增设电梯的,申请人应当向所在梯位全体业主征求意见。增设电梯申请人可会商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组织相关业主参与表决增设电梯方案的意见(如“同意”“不同意”等)。增设电梯方案应当由同梯号房屋专有部分面 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且参与表决人数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三、公示实施,社区居委会(村民居委会)协助增设电梯申请人进行公示, 社区居委会(村民居委会)负责对住户签字意见表的真实性予以核实,核实无误后将该增设电梯事项在小区公示栏、小区出入口及需增设电梯房屋楼道口外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 10 天。
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应对增设电梯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负责审核住户签字意见表的真实性,并对公示情况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盖章。
四、申请方案审查,公示期满未收到相关利害关系人对增设电梯事项提出异议的,或者有异议但经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调解的,代办人可将住户签字意见表、增设电梯设计图纸以及其他申请材料报送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查。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对增设电梯方案是否满足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再有疑问,欢迎您来电来人咨询。电话号码:83296355;我局地址:广达路397号兰德大厦10楼。我们将热情接待您,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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