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8月11日,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关于庄**《现场勘验通知书》送达公告”。

公告指出,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6年7月14日作出《现场勘验通知书》(榕晋城管勘通字〔2026〕00568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庄**公告送达《现场勘验通知书》(榕晋城管勘通字〔2026〕00477号)(详见附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现场勘验通知书显示,庄**在晋安区新店镇福飞北路 139 号万科金域榕郡三期多层 D1# 楼 107 复式单元楼顶建设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拟定于2026 年 7 月 16 日 10 时 26 分到晋安区新店镇福飞北路 139 号万科金域榕郡三期多层 D1# 楼 107 复式单元进行现场勘验检查,请到场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如庄**在上述时间无法参加现场勘验工作,不影响现场勘验工作的进行,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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