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8月12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州市安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双龙新居保障性住房第八批资格准入名单的公示”。

根据福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销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建规〔2025〕8号)相关规定,现将双龙新居保障性住房第八批资格准入名单共计6户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6年8月12日开始,公示期7天。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来电反映情况。
资格准入审核在持续推进中,准入名单与选房顺序无关。

根据此前福州市安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对外透露,滨海双龙新居作为福州市首个暨全国首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由福州城投集团所属市城乡建总集团权属企业福州市安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乐区滨海万新路与双龙路交叉路口西北侧,用地面积约20亩,总建筑面积约5.8万㎡,规划3栋地上26F-30F住宅楼,总套数701套,打造建面约48㎡-78㎡中小户型人居新空间。
项目预计于2026年建成,装修交付,目前销售均价5332元/㎡。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普通工薪收入群体配售,以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进行申请,准入条件是:家庭主申请人具有我市六城区户籍,在六城区范围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申请之日前3年内),登记时社保处于在缴状态的普通工薪收入家庭。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优先保障公租房保障家庭(含轮候家庭)。其中:
1、已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交付前腾退公租房,注销保障资格。
2、已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交付前注销保障资格。
3、正在轮候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在取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资格后放弃公租房实物配租资格,同时可申请转为公租房租赁补贴。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且不计入该家庭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认定套数。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离异家庭离异时间应满2年,方可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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