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8月4日, 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一则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公告指出,黄*平、郑*秀两人因涉嫌未经批准擅自在闽侯县上街镇博仕后缘墅D2#02联排住宅进行建设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完成送达,为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现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向你们送达上述《责令改正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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