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7月2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福建省南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闽政文〔2026〕170号)”。
经研究,同意将南安市境内农用地136.9424公顷(其中耕地6.7169公顷)、未利用地2.743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批复要求,南安市人民政府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的具体手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具体土地征收、供地等事宜,待国务院批准福建省南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用地后严格依法依规办理。

南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是福建省“十五五”重点实施项目,地处东田镇,涉及桃园村、凤巢村、山西村3个建制村。项目总投资约80.2亿元,总工期69个月,其中主体工程施工期54个月,征收总面积5071.1亩。

项目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拟建4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的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电动机组,总装机规模120万千瓦,为一等大(1)型工程,预计建成后年平均发电量约12.6亿千瓦时,年平均抽水电量约16.8亿千瓦时。
电站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下水库及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
该项目力争在2031年完成首台机组投产发电,完全建成后,将承担福建电网调峰填谷、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重要功能,预计每年可节约标煤48.2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8万吨,环境效益显著;
同时,对助力国家实现“双碳”目标、优化电源结构、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新能源消纳、改善当地基础设施条件、带动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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