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7月17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福建省发改委在函中表示,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已纳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项目建议书已批复。
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布局,补齐区域通道短板,支撑沿线产业协同发展,助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服务城乡融合发展,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提高国防交通和应急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同意建设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项目编码:2020-350500-48-01-096194)。
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建设地点涉及泉州惠安县、台商投资区、洛江区、南安市。
项目单位:泉州市泉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路线起于泉州市惠安县黄塘镇G15沈海高速草埔园枢纽,向西经台商区洛阳镇,洛江区河市镇,南安市洪濑镇、康美镇及梅山镇后,终于码头镇铺前村,设铺前枢纽汇入G72泉南高速(与泉梅高速共线)。路线全长约37.4公里,全线设置草埔园(枢纽)、洛阳、洛江东、洪濑、新丰、林坂(枢纽)、铺前(枢纽)7处互通式立交,服务区1处。同步建设洛阳互通连接线、洪濑互通连接线。
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整体式)、2×16.75米(分离式)。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项目总投资估算101.8亿元,其中静态投资约99.5亿元,建安费约60.9亿元,采用政府收费(还债)模式建设。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37.3%(约37.14亿元)设置,由省级35%、泉州65%的股比分摊。省财政厅出具本项目省级出资有关情况的意见,泉州市人民政府出具市级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建设资本金通过申请中央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多渠道筹措解决,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不违规举债;资本金以外投资由省交通运输厅、泉州市人民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实施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泉州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泉政函〔2025〕123号);泉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出具的《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通知书》(泉稳评备〔2025〕33号)。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省交通运输厅加强与泉州市沟通对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优化设计:
(一)加强地质、水文勘察,结合施工组织、征地拆迁等情况,进一步优化设计,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集约节约用地,尽可能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
(二)加强沿线桥梁方案设计和施工防护措施。
(三)结合路网交通流向特征、地形条件和沿线乡镇便捷上高速的需求,优化互通立交及接线方案。
(四)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做好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据了解,2025年4月17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对外透露,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顺利通过用地预审。
该项目是自然资发〔2026〕38号文印发后省厅办理的首个部委托的用地预审项目。
从组卷报批到预审批复,全程仅用时6个工作日(从受理到批复仅用时3个工作日),创下重大项目用地预审审批新速度,彰显了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新机制的强劲效能。
此次自然资源审批制度改革,预审审批从“部省串联”到“省级直办”,审批环节大幅精简,审批时效大幅压缩,为全面提升要素保障能力,促进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奠定关键基础。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发〔2026〕38号文精神,认真总结首个部委托审批项目经验做法,持续优化审批流程,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做好全省重大项目用地要素保障工作。
随着项目建议书获批,意味着福建将再建一条高速。

项目建成后,将串联沈海、泉南、甬莞等多条国家高速公路,对于完善闽西南与粤东区域路网格局,推动泉州环湾向湾发展,助力山区县融入沿海经济带等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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