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6年7月6日,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关于陈伟花《限制产权决定书》送达公告”。
公告显示,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6年6月25日作出《限制产权决定书》(榕晋城管限决字〔2026〕00351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陈伟花公告送达《限制产权决定书》(榕晋城管限决字〔2026〕00351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的限制产权决定书(榕晋城管限决字〔2026〕00351 号)透露,经查明, 陈伟花在晋安区岳峰镇桂溪路 11 号(原连江北路东侧)香槟花园二期(本网注:保利香槟国际)13#楼 2601单元采光井围合的行为上述情形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照《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本机关于2026 年6月25日书面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对该房屋不予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抵押等手续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晋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台江区人民法院起诉。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