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日,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6年第七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政综〔2026〕68号),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上述地块竞买申请人范围: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法人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挂牌方式采取在“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挂牌的方式进行交易。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2026年7月24日9:00至2026年8月4日17:00。挂牌交易期限:2026年7月25日9:00至2026年8月7日17:00。

地块编号2026工业挂牌-4号,位于鹤上镇,土地面积57637平方米(折合86.45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准入 产业类型其它产业。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1.0,≤2.5,建筑密度≥38%(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20%
出让年限50年,竞买保证金660万元,交易起始价3300万元。该地块加价幅度为20万元,且为20万元的整数倍,不设保留价。海西房产网根据容积率上限2.5测算,该地块起始楼面价229.02元/平米。
上述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7500元/平方米、年产值不低于9750元/平方米、年税收不低于450元/平方米。具体以《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为准。
其他事项
1.上述地块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出让业务费等(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2.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60日内分两次缴纳成交价款的50%、50%;上述分期缴款不计利息。为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鼓励竞得人以数字人民币缴纳土地价款。为支持外资利用,鼓励竞得人以外资形式缴纳土地价款。
3.上述地块按净地交付,由属地乡镇(鹤上镇)会同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交地。受让人应在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4.上述地块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5.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按照《福州滨海新城城市信息模型交付通用标准(试行)》(新区规发〔2020〕9号)相关技术规范及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或免于提交项目模型数据。
6.上述地块竞得人必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将来因政府建设需要,需征用地块的部分或全部土地,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政府征收并自行负责拆除涉及的建筑物,政府除按本次土地出让单价标准(扣除使用年限)加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给予补偿外,仅对地面建筑物进行补偿,设备搬迁损失等其他各项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7.上述地块绿色建筑具体建设要求、建设标准、监督检查和验收等事项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落实。
8.上述地块内砂石土应按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土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长政办〔2024〕102号)有关规定执行。
9.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挂牌人为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工作由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持并组织实施。本次挂牌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应于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8月4日的工作日期间,9:00至12:00,13:30至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福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417)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10.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并在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内向挂牌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护照)、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汇至指定的账户)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
11.本公告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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