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有业主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投诉:南通镇中铁城江督府一期。地下室违规上锁。不让业主停车,强制安装。请相关部门出面处理。
该投诉于近日得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应:
您好,欢迎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您留言反映的“南通中铁城江督府一期。地下室违规装锁。不让业”事项,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核实,您所反映车位为项目开发企业未售产权车位,因未售车位限位器、地坪漆被破坏严重,开发企业为保障自身权益仅对其合法所有的规划内车位采取安装地锁等相应措施。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针对未购买车位产权小区业主停车问题,开发企业已在地库10号楼与11号楼位置预留临停区域,能够满足业主日常临停需求。同时,经协调沟通,开发企业表示车位可出租,业主如有需求可与开发企业协商租赁事宜。
近日,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已致电告知您办理情况,您表示知悉。后续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闽侯县房管所电话咨询(0591-22071397)。
感谢您的关注与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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