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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征地208.97亩,建设一座跨江大桥,全长3049.5米!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6.06.29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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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仓山段)项目,位于盖山镇吴山村、天水村、六凤村、吴凤村。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路用地(H22),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
近日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 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仓山段)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收土地位置: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仓山段)项目,位于盖山镇吴山村、天水村、六凤村、吴凤村。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路用地(H22),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仓山段)项目,征地总面积13.9315公顷(208.97亩)。

拟征收盖山镇吴山村水浇地 4.0515公顷,果园0.9260 公顷,其他园地 4.2964 公顷,农村道路 0.1863 公顷,公路用地 0.1321 公顷,沟渠 0.0121公顷,坑塘水面 0.4684公顷,河流水面 0.8029 公顷,设施农用地 0.0326 公顷,内陆滩涂 0.0399 公顷,村庄 0.4562 公顷。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吴山村拟征收土地中,5.4811 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农户,5.9233 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水浇地1.6945 公顷,其他园地 2.1858 公顷,农村道路 0.1863 公顷,公路用地 0.1321 公顷,沟渠 0.0121 公顷,坑塘水面 0.4684公顷,河流水面 0.8029 公顷,设施农用地 0.0326 公顷,内陆滩涂 0.0399 公顷,村庄 0.3687 公顷)。拟征收盖山镇天水村集体土地 1.2790 公顷,其中水浇地0.2819 公顷,其他园地 0.9676 公顷,河流水面 0.0295 公顷。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天水村拟征收土地中,0 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农户,1.2790 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水浇地 0.2819公顷,其他园地 0.9676 公顷,河流水面0.0295 公顷)。拟征收盖山镇六凤村集体土地 1.0851 公顷,其中水浇地0.1951 公顷,果园 0.0137 公顷,其他园地 0.8044 公顷,农村道路 0.0112 公顷,公路用地 0.0509 公顷,村庄 0.0098 公顷。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六凤村拟征收土地中,0 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农户,1.0851 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水浇地 0.1951 公顷,果园 0.0137 公顷,其他园地 0.8044公顷,农村道路 0.0112 公顷,公路用地 0.0509 公顷,村庄0.0098 公顷)。

拟征收盖山镇吴凤村集体土地 0.1630 公顷,其中水浇地0.0207 公顷,其他园地 0.0078 公顷,其他草地 0.0601 公顷,公路用地 0.0177 公顷,河流水面 0.0540 公顷,村庄 0.0027公顷。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吴凤村拟征收土地中,0 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农户,0.1630 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水浇地 0.0207 公顷,其他园地 0.0078 公顷,其他草地 0.0601 公顷,公路用地 0.0177 公顷,河流水面 0.0540公顷,村庄 0.0027 公顷)。

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 号)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四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榕政规〔2023〕12 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吴山村、天水村、六凤村、吴凤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144 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分别为耕地 1.0,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 1.0,建设用地 1.0,未利用地 1.0。

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城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榕政规〔2024〕1 号)执行。房屋拆迁由房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早期因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仓山段)项目建设需要,与被征地农民达成一致意见,并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签订的双方主体不变,补偿标准符合现行标准及相关规定,原协议继续使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安置途径

1、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地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本次征地需安置人口604人(其中劳动力人口367人),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 177 号)规定,符合《福州市四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当地镇(街)、社保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3、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09〕100 号)等规定执行。

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双福高速”福州新建一座跨江大桥

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简称“双福高速”。

项目起于福州三环天水村,接规划的市政白马通道,途经仓山、闽侯、福清,终于长福高速公路福清阳下互通,全长35公里。

估算总投资154.7亿元。全线设置天水、文山、南通、西台戊辰复合式、东台、音西、阳下、北亭8处互通式立交;设置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南通支线设置文山洲特大桥跨乌龙江。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该项目是福州都市圈综合交通主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福州都市圈路网、提升道路服务水平的有力举措。

项目预计2029年建成通车。届时,福州主城区至福清的通勤时间将大幅缩短近20分钟,助力构建起双福“半小时通勤圈”,进一步拉近两地时空距离。

作为“双福高速”项目关键控制性工程,文山洲特大桥起点位于仓山天水村,连接三环路与福州市闽侯南通文山村,终点接入文山枢纽与福银高速相连,大桥全长3049.5米,全线建设里程达8.54公里。

文山洲特大桥建成后,将打破交通瓶颈,从福州南三环到闽侯南通,出发时长由20分钟缩短至9分钟,节约时长为11分钟。

此外,闽侯南通片区居民通过文山洲特大桥,可以通过地铁接驳快线,快速到达位于帝封江片区的地铁4号线、5号线多个站点。

项目建成后,极大改善南通镇的交通区位条件,缩短与周边经济圈的时空距离,对优化投资环境、促进产业升级、带动乡村振兴、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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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
近日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 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仓山段)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收土地位置: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仓山段)项目,位于盖山镇吴山村、天水村、六凤村、吴凤村。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路用地(H22),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仓山段)项目,征地总面积13.9315公顷(208.97亩)。

拟征收盖山镇吴山村水浇地 4.0515公顷,果园0.9260 公顷,其他园地 4.2964 公顷,农村道路 0.1863 公顷,公路用地 0.1321 公顷,沟渠 0.0121公顷,坑塘水面 0.4684公顷,河流水面 0.8029 公顷,设施农用地 0.0326 公顷,内陆滩涂 0.0399 公顷,村庄 0.4562 公顷。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吴山村拟征收土地中,5.4811 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农户,5.9233 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水浇地1.6945 公顷,其他园地 2.1858 公顷,农村道路 0.1863 公顷,公路用地 0.1321 公顷,沟渠 0.0121 公顷,坑塘水面 0.4684公顷,河流水面 0.8029 公顷,设施农用地 0.0326 公顷,内陆滩涂 0.0399 公顷,村庄 0.3687 公顷)。拟征收盖山镇天水村集体土地 1.2790 公顷,其中水浇地0.2819 公顷,其他园地 0.9676 公顷,河流水面 0.0295 公顷。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天水村拟征收土地中,0 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农户,1.2790 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水浇地 0.2819公顷,其他园地 0.9676 公顷,河流水面0.0295 公顷)。拟征收盖山镇六凤村集体土地 1.0851 公顷,其中水浇地0.1951 公顷,果园 0.0137 公顷,其他园地 0.8044 公顷,农村道路 0.0112 公顷,公路用地 0.0509 公顷,村庄 0.0098 公顷。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六凤村拟征收土地中,0 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农户,1.0851 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水浇地 0.1951 公顷,果园 0.0137 公顷,其他园地 0.8044公顷,农村道路 0.0112 公顷,公路用地 0.0509 公顷,村庄0.0098 公顷)。

拟征收盖山镇吴凤村集体土地 0.1630 公顷,其中水浇地0.0207 公顷,其他园地 0.0078 公顷,其他草地 0.0601 公顷,公路用地 0.0177 公顷,河流水面 0.0540 公顷,村庄 0.0027公顷。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吴凤村拟征收土地中,0 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农户,0.1630 公顷土地使用权人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水浇地 0.0207 公顷,其他园地 0.0078 公顷,其他草地 0.0601 公顷,公路用地 0.0177 公顷,河流水面 0.0540公顷,村庄 0.0027 公顷)。

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 号)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四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榕政规〔2023〕12 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吴山村、天水村、六凤村、吴凤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144 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分别为耕地 1.0,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 1.0,建设用地 1.0,未利用地 1.0。

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城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榕政规〔2024〕1 号)执行。房屋拆迁由房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早期因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仓山段)项目建设需要,与被征地农民达成一致意见,并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签订的双方主体不变,补偿标准符合现行标准及相关规定,原协议继续使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安置途径

1、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地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本次征地需安置人口604人(其中劳动力人口367人),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 177 号)规定,符合《福州市四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当地镇(街)、社保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3、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09〕100 号)等规定执行。

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双福高速”福州新建一座跨江大桥

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简称“双福高速”。

项目起于福州三环天水村,接规划的市政白马通道,途经仓山、闽侯、福清,终于长福高速公路福清阳下互通,全长35公里。

估算总投资154.7亿元。全线设置天水、文山、南通、西台戊辰复合式、东台、音西、阳下、北亭8处互通式立交;设置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南通支线设置文山洲特大桥跨乌龙江。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该项目是福州都市圈综合交通主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福州都市圈路网、提升道路服务水平的有力举措。

项目预计2029年建成通车。届时,福州主城区至福清的通勤时间将大幅缩短近20分钟,助力构建起双福“半小时通勤圈”,进一步拉近两地时空距离。

作为“双福高速”项目关键控制性工程,文山洲特大桥起点位于仓山天水村,连接三环路与福州市闽侯南通文山村,终点接入文山枢纽与福银高速相连,大桥全长3049.5米,全线建设里程达8.54公里。

文山洲特大桥建成后,将打破交通瓶颈,从福州南三环到闽侯南通,出发时长由20分钟缩短至9分钟,节约时长为11分钟。

此外,闽侯南通片区居民通过文山洲特大桥,可以通过地铁接驳快线,快速到达位于帝封江片区的地铁4号线、5号线多个站点。

项目建成后,极大改善南通镇的交通区位条件,缩短与周边经济圈的时空距离,对优化投资环境、促进产业升级、带动乡村振兴、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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