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6月23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
福建省发改委在建议书中表示,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项目建设有利于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布局,补齐区域通道短板,支撑沿线产业协同发展,助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服务城乡融合发展,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提高国防交通和应急保障能力等。
同意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项目建议书。

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泉州惠安县、台商投资区、洛江区、南安市,项目单位为泉州市泉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路线起于泉州市惠安县黄塘镇G15沈海高速草埔园枢纽,向西经台商区洛阳镇,洛江区河市镇,南安市洪濑镇、康美镇及梅山镇后,于码头镇铺前村设铺前枢纽接入G72泉南高速。
项目全长约37.4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全线设置7处互通式立交,服务区1处。
项目匡算总投资约103.7亿元。项目建设资金拟通过申请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政府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按政府收费(还债)模式实施。
福建省发改委要求,严格按照适度超前、不能过度超前的原则,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据了解,2025年4月17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对外透露,G1532泉州至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工程顺利通过用地预审。
该项目是自然资发〔2026〕38号文印发后省厅办理的首个部委托的用地预审项目。
从组卷报批到预审批复,全程仅用时6个工作日(从受理到批复仅用时3个工作日),创下重大项目用地预审审批新速度,彰显了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新机制的强劲效能。
此次自然资源审批制度改革,预审审批从“部省串联”到“省级直办”,审批环节大幅精简,审批时效大幅压缩,为全面提升要素保障能力,促进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奠定关键基础。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发〔2026〕38号文精神,认真总结首个部委托审批项目经验做法,持续优化审批流程,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做好全省重大项目用地要素保障工作。
随着项目建议书获批,意味着福建将再建一条高速。

项目建成后,将串联沈海、泉南、甬莞等多条国家高速公路,对于完善闽西南与粤东区域路网格局,推动泉州环湾向湾发展,助力山区县融入沿海经济带等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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