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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布预公告!福州征地240.384亩,涉及三个项目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6.06.17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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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6月11日,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发布三则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年第1号-第3号)。涉及万洋众创城三期、马尾泉源高压电缆附件生产项目、大通电磁线新材料制造项目,合计征地16.0256公顷(240.384亩)。
标签:   马尾  征地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6月11日,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发布三则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年第1号-第3号)。

涉及万洋众创城三期、马尾泉源高压电缆附件生产项目、大通电磁线新材料制造项目,合计征地16.0256
公顷(240.384亩)。

以下是三幅地块详细征地信息:

万洋众创城三期项目征地18.10亩

为实施福州市马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月11日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发布洋众创城三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位于亭江镇洪塘村、亭头村、西边村,拟征收土地面积1.2069公顷(18.10亩)。

为推动马尾区社会经济发展,因成片开发建设需要,本次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为工矿用地(工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拟于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5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抢种、抢建等行为。凡抢种、抢建的,不予办理补偿登记,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现状调查、社稳评估、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原编号为榕马征预公告〔2025〕2号的《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予以作废。

大通电磁线新材料制造项目征地143.61亩

为实施福州市马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月11日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发布大通电磁线新材料制造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拟征收土地位于亭江镇东岐村,拟征收土地面积9.5741公顷(143.61亩)、

为推动马尾区社会经济发展,因成片开发建设需要,本次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为工矿用地(工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拟于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5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抢种、抢建等行为。凡抢种、抢建的,不予办理补偿登记,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现状调查、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原编号为榕马征预公告〔2025〕1号的《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予以作废。

马尾泉源高压电缆附件生产项目征地78.66亩

为实施福州市马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月11日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发布马尾泉源高压电缆附件生产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拟征收土地位于亭江镇东岐村、英屿村,拟征收土地面积5.2446公顷(78.66亩)。

为推动马尾区社会经济发展,因成片开发建设需要,本次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为工矿用地(工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拟于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5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抢种、抢建等行为。凡抢种、抢建的,不予办理补偿登记,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现状调查、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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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6月11日,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发布三则征收土地预公告(2026年第1号-第3号)。

涉及万洋众创城三期、马尾泉源高压电缆附件生产项目、大通电磁线新材料制造项目,合计征地16.0256
公顷(240.384亩)。

以下是三幅地块详细征地信息:

万洋众创城三期项目征地18.10亩

为实施福州市马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月11日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发布洋众创城三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位于亭江镇洪塘村、亭头村、西边村,拟征收土地面积1.2069公顷(18.10亩)。

为推动马尾区社会经济发展,因成片开发建设需要,本次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为工矿用地(工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拟于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5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抢种、抢建等行为。凡抢种、抢建的,不予办理补偿登记,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现状调查、社稳评估、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原编号为榕马征预公告〔2025〕2号的《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予以作废。

大通电磁线新材料制造项目征地143.61亩

为实施福州市马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月11日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发布大通电磁线新材料制造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拟征收土地位于亭江镇东岐村,拟征收土地面积9.5741公顷(143.61亩)、

为推动马尾区社会经济发展,因成片开发建设需要,本次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为工矿用地(工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拟于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5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抢种、抢建等行为。凡抢种、抢建的,不予办理补偿登记,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现状调查、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原编号为榕马征预公告〔2025〕1号的《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予以作废。

马尾泉源高压电缆附件生产项目征地78.66亩

为实施福州市马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月11日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发布马尾泉源高压电缆附件生产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拟征收土地位于亭江镇东岐村、英屿村,拟征收土地面积5.2446公顷(78.66亩)。

为推动马尾区社会经济发展,因成片开发建设需要,本次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为工矿用地(工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拟于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5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抢种、抢建等行为。凡抢种、抢建的,不予办理补偿登记,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现状调查、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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