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县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闽侯县祥谦镇兰圃河及其周边地块控规调整论证》于2026年6月2日通过专家技术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的要求,现将修改完善后的规划草案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闽侯县政务信息网上。公示时间自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7月10日。

用地位置与面积:
本次拟调整地块位于青口汽车城东部-兰國配套产业组团,涉及《青口汽车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QK03编制单元一-QK03-B管理单元,QK03-B-07、11、12等地块。拟调整范围北至宅基地,西至沈海高速,东至峡东路,南至横二路。涉及规划调整用地面积共186962.73平方米。
调整诉求:
QK03-B-02、03、11、12等地块范围按照已批的河道岸线蓝线进行调整。依据最新的教育专项,新增一所兰圃小学,QK03-B-11、B-12地块合并成一个完整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调整论证必要性:
《青口汽车城控制性详细规划(QK03分区单元)》于2022年3月,获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复,井入库。本次调整范围内QK03-B-02、03、11、12等地块需根据最新的河道岸线蓝线规划对地块范围进行调整,并落实教育专项规划中要求的兰圃小学。
另外针对产业园区优化需求,推动建设标准厂房,进一步提高园区的营商环境,充分使用现有建设用地。本次规划调整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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