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6月12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长乐旧城控规350182-02-F-18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2026WJK011号),原则同意由区资源规划局负责,开展长乐旧城区控规350182-02-F-18、35地块规划调整工作。现控规调整工作已按程序启动,于2026年06月04日通过规划调整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 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长乐市老城区吴航街道,胜利路东侧,郑和路北侧,汾阳溪西侧,机场高速南侧。长乐旧城区控规规划350182-02-F单元。调整范围56152平方米(约84亩),调整地块1259平方米。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拟调整地块现状土地用途主要为科教文卫用地及城镇住宅用地。
二、 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道路方面
本次调整不新增独立的交通吸引源。调整的1259平方米用地作为长乐一中的内部办公功能,其交通出行特征与校区整体一致,不改变现有出行结构及高峰时段分布。因此道路交通网络未作调整。
2.用地方面
将02-F-35地块中的一处拆分为02-F-35_1和02-F-35_2地块,其中02-F-35_1地块与02-F-18地块合并,用地性质由商住综合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控制指标按原02-F-18地块指标保持不变。
备注:绿地率应同时满足《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及其他省市关于绿地率控制的相关要求;建筑限高应同时符合《和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中建设控制地带高度管控要求;调整范围因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并临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和平街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控制要求,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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