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3日,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樟城镇A-02和A-03地块用地红线调整有关事项的公示 ”。

樟城镇A-02和A-03地块(樟[2025]拍06号)位于樟城镇南门社区,用地面积13462平方米(20.19亩),土地用途为商服、广场、社会停车场,于2025年7月24日公开出让成交,成交价12000万元,由福建省永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竞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精神,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樟政地〔2026〕85号)批复,拟对该幅宗地用地红线调整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一、根据变更后的意见函,同意樟城镇A-03地块用地面积由5738平方米调整为5583平方米,其余规划条件不变;同意予以退还樟[2025]拍06号宗地等面积土地出让成交价款138.167万元。
二、上述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17:30时),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书面方式提出;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的,我局即按规定程序与受让人签订变更出让合同。

樟城镇A-03地块,经过调整之后,最终面积为5583平方米,较原来减少了155平米。

7月24日,永泰县资规局举行2025年第六次国有土地公开出让活动。其中,福建省永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底价1.2亿元摘得樟[2025]拍06号,平均楼面价约6713元/㎡。
该地块位于樟城镇南门社区(旧电影院片区地块),土地面积13462㎡(合20.2亩),用途为商服(含商铺/商场、饭店、酒店、办公)、广场及社会停车场用地,建筑限高30米。
A-02地块7724㎡(合11.6亩),容积率≤1.2,配建商务办公建筑计容面积占比不超过30%;配建地上广场用地面积不少于3600㎡;配建地下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120个;设置于地下室1200㎡以内的商业建筑可不计容,可办理不动产权证。
A-03地块5738㎡(合8.6亩),容积率≤1.5,配建商务办公建筑计容面积占比不超过30%。

计划打造永泰永阳新安巷街区文化中心项目,是一个集商业、文化、体育、休闲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市民活动空间。
根据规划,永泰县旧电影院片区地块将通过保留旧电影院以及前广场功能,留住城市记忆,改造建设地下停车场,修缮改造旧电影院、文博楼、旧图书馆等建筑进行活化再利用,通过城市更新改造方式营造市民休闲空间、活力商业空间和永阳古城门户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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