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3日,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福州市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第4标段(施工)(评定分离)”。

该项目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榕发改审批〔2025〕103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结合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项目概算总投资 27360.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912.06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第4标段(施工)(评定分离)。福州市中心城区约3.5万户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改造内容含地面管网、立管及成套加压与调蓄设施、水箱及配套设施),其中地面管网铺设涉及DN200供水管道接驳。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1253266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以经招标人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为准;其中,各小区的具体施工进场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次供水设施是自来水进入居民家中的“最后一程”,直接关系每一位居民的用水安全。随着《关于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推动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通知》上线,该项目也获得了来自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有力支持。
为切实减轻居民经济负担,本次改造资金实行“政府补助、企业分担、居民适量承担”的合理配比模式: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补助40%,供水企业承担剩余40%,居民仅需承担20%的改造费用,真正实现“花小钱、办大事”,让大家以最低成本享受优质供水服务。
改造范围覆盖本辖区2010年12月31日前建成、未列入5年内征迁计划的集中式住宅小区,将按照业主委员会(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居委会代为组织)与供水企业签订委托改造协议的先后顺序,有序推进改造工作。
福州市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一期)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更换老化严重的地面供水管网、楼内立管、二次加压设备、水箱及配套附属设施目前项目已进入多标段施工阶段。
改造范围共约 9.5万户。其中,第1-3标段:约6万户,已完成招标),第4标段:约3.5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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