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5月14日,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东部13号农民新城地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分户评估机构选定情况告知书”。
因东部13号农民新城地块项目建设需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已决定征收该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
由于该用地范围内的被征收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自行协商方式或50%以上户数的多数意见确定评估机构,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于2026年5月14日上午10:00在仓山区房管局一楼会议室(仓山区下藤路77号)公开抽号选定了上述项目的分户补偿价格评估机构。
最终,选定福建宁朗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福建银德中远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
备注:上述第一家选中的评估机构作为今后该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分户评估机构,第二家选中的评估机构作为分户评估备选机构。
东部13号农民新城地块面积19.9亩

3月9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发布“东部13号农民新城地块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告知书 ”。
因东部13号农民新城地块项目建设需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拟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

根据2026年1月16日,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仓征预公告〔2026〕2 号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部 13 号农民新城地块项目拟选址面积1.3273公顷(19.9亩)。征地范围:.征地范围:东至南社一路;西至高湖村大埕民房; 南至规划林浦路;北至包爷亭路。
涉及盖山镇高湖村、江边村、浦下村,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商业商务混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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