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5月11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青口镇宏三村、吉山村80.10亩工业用地项目”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5月11日闽侯县发布青口镇宏三村、吉山村80.10亩工业用地项目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本次征地位于青口镇吉山村、宏三村,征收(使用)面积5.34公顷(80.1亩)。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工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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