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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7幅地块,面积133.11亩!福州一片区控规调整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6.05.09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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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根据土地报批需求及《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要求调整港尾路及三站路的道路宽度,保持道路中心线不变,港尾路道路宽度由40米调整为35米;三站路道路宽度由22米调整为20米,取消调整范围内的屿中东路及部分三站路,同时复核三站路西端头回车设置需求。
标签:   土地  长乐

2026年5月7日,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控规350182-31-F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的公告 ”。

 

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GZ2025CJK-061号),关于福州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配套道路(港尾路)及附属景观,原则同意启动控规调整工作,将一期附属景观涉及地块及取消屿中东路后地块规划用途一并调整为公园绿地。现控规调整工作已按程序启动,并于2026年3月26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项目位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控规350182-31分区单元,F基本单元,董奉大道南侧、善政路东侧、港尾路北侧、耕读路西侧及港尾路(善政路至耕读路段)。用地面积88742平方米(约133.11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调整范围现状主要为公路用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旱地、水浇地、水田、河流水面、养殖坑塘等。

二、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

1、道路调整。根据土地报批需求及《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要求调整港尾路及三站路的道路宽度,保持道路中心线不变,港尾路道路宽度由40米调整为35米;三站路道路宽度由22米调整为20米,取消调整范围内的屿中东路及部分三站路,同时复核三站路西端头回车设置需求。   

2、用地调整。①根据道路宽度调整和电力高压走廊保护控制带宽度(由20米调整为25米),优化调整F-16、F-33地块边界,其中F-16地块面积由23928平方米调整为23730平方米,其它规划控制指标保持不变,F-33地块面积由16370平方米调整为16180平方米,其它规划控制指标保持不变;②将屿中东路和三站路西段由道路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同时将F-11_2地块(创新型产业用地)、F-14地块(商业商务用地)、F-15(公园绿地)合并至F-10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面积为32402平方米,其中涉及电力高压线路保护区范围区域公园绿地按防护绿地相关要求管控,并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有关要求执行;③根据港尾路道路宽度调整新增F-21_1、F-23_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483平方米和344平方米。不涉及市政管线调整。

  3.规划还对市政管线等内容作了相应优化调整。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天。

 

调整必要性:

1、港尾路为福州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园区主入口及社会出入口配套道路,本次调整能够完善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的配套道路及配套附属景观工程,提升园区的环境品质,有利于滨海新城产业建设,充分发挥福州
新区国际医疗综合实验区政策优势。

2、项目周边已建成盈合产业园,北侧有拟落地的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海西新药产业化基地及新投智能制造产业园以及天津大学福州校区,项目落地后有助于促进片区产业园间的联系,形成一定的产业集聚效
应,提升片区科研产业协同一体化发展。

3、落实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GZ2025CJK-061号),关于福州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配套道路(港尾路)及附属景观,原则同意启动控规调整工作,将一期附属景观涉及地块及取消屿中东路后地块规划用途一并调整为公园绿地。

 

经过调整后,原有7幅地块,优化合并为5幅地块。其中三幅为公园绿地,另两幅为工业和商业用地。

其中,地块编号31-F-33,用地性质为创新型产业用地,面积16180平米,容积率1.6-1.8,建筑密度35-40%,绿地率18-20%,建筑限高40米。

地块编号31-F-16,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面积23730平米,容积率2,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4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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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控规350182-31-F基本单元若干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调整的公告 ”。

 

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GZ2025CJK-061号),关于福州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配套道路(港尾路)及附属景观,原则同意启动控规调整工作,将一期附属景观涉及地块及取消屿中东路后地块规划用途一并调整为公园绿地。现控规调整工作已按程序启动,并于2026年3月26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项目位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控规350182-31分区单元,F基本单元,董奉大道南侧、善政路东侧、港尾路北侧、耕读路西侧及港尾路(善政路至耕读路段)。用地面积88742平方米(约133.11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调整范围现状主要为公路用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旱地、水浇地、水田、河流水面、养殖坑塘等。

二、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

1、道路调整。根据土地报批需求及《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要求调整港尾路及三站路的道路宽度,保持道路中心线不变,港尾路道路宽度由40米调整为35米;三站路道路宽度由22米调整为20米,取消调整范围内的屿中东路及部分三站路,同时复核三站路西端头回车设置需求。   

2、用地调整。①根据道路宽度调整和电力高压走廊保护控制带宽度(由20米调整为25米),优化调整F-16、F-33地块边界,其中F-16地块面积由23928平方米调整为23730平方米,其它规划控制指标保持不变,F-33地块面积由16370平方米调整为16180平方米,其它规划控制指标保持不变;②将屿中东路和三站路西段由道路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同时将F-11_2地块(创新型产业用地)、F-14地块(商业商务用地)、F-15(公园绿地)合并至F-10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面积为32402平方米,其中涉及电力高压线路保护区范围区域公园绿地按防护绿地相关要求管控,并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有关要求执行;③根据港尾路道路宽度调整新增F-21_1、F-23_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483平方米和344平方米。不涉及市政管线调整。

  3.规划还对市政管线等内容作了相应优化调整。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天。

 

调整必要性:

1、港尾路为福州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园区主入口及社会出入口配套道路,本次调整能够完善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的配套道路及配套附属景观工程,提升园区的环境品质,有利于滨海新城产业建设,充分发挥福州
新区国际医疗综合实验区政策优势。

2、项目周边已建成盈合产业园,北侧有拟落地的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海西新药产业化基地及新投智能制造产业园以及天津大学福州校区,项目落地后有助于促进片区产业园间的联系,形成一定的产业集聚效
应,提升片区科研产业协同一体化发展。

3、落实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GZ2025CJK-061号),关于福州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配套道路(港尾路)及附属景观,原则同意启动控规调整工作,将一期附属景观涉及地块及取消屿中东路后地块规划用途一并调整为公园绿地。

 

经过调整后,原有7幅地块,优化合并为5幅地块。其中三幅为公园绿地,另两幅为工业和商业用地。

其中,地块编号31-F-33,用地性质为创新型产业用地,面积16180平米,容积率1.6-1.8,建筑密度35-40%,绿地率18-20%,建筑限高40米。

地块编号31-F-16,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面积23730平米,容积率2,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限高4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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