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日起,“好房子”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正式实施,为住房全流程建设划定“硬标准”,推动住房品质从“有房住”向“住好房”跨越。
为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福州市于2026年2月出台《关于优化规划技术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其中明确将停车空间设置于底层架空平台或半地下室,对架空平台容积率计算给予优惠,鼓励公共服务设施与架空空间融合。
政策给予了设计创新的空间,截至4月底,福州市城区共有7个房地产项目按照该新规报建。这标志着福州“抬板住宅”模式正式步入规模化落地阶段。如果您最近关注福州楼市,一定对“抬板社区”“全架空”“超级底盘”这些词并不陌生。
这并非简单的营销噱头,而是一场由政策驱动、设计引领、市场内生动力、房产测绘保驾护航的住宅产品深度变革。那么,这场“平地起高楼”的居住革命,在房产测绘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特点?大众关心的抬板住宅公摊面积是否变化?本案例将为您解读背后逻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坐落于仓山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显示该项目分为5幢住宅、2幢配套、1幢架空平台、1幢地下室,建筑设计方案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相应分幢设计。
二、面积分摊焦点答疑
1.该项目住宅、架空平台、地下室如何分幢?
答:可参照《福州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3.2.4 地面上独立的房屋各自为一幢,地下室(半地下室)为一幢”及“3.2.7地面以上由架空层相连通的建筑,应分为多幢”,将住宅、架空平台、地下室各自分幢,同时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批幢数相符。
2.该项目架空平台层内楼梯、电梯等如何分摊?
答:架空平台层内楼梯、电梯从使用功能上视为“为它幢建筑所有权人生活利用上不可缺少的公共建筑空间”,列为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部位范围。可参照《福州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6.2.3.1 下列情形之一属公众或业主公产的公共建筑空间、通道和设备用房,仅分摊所在幢的外半墙和幢内其使用相关的通道”参与分摊所在幢的外半墙,该项目架空平台层内楼梯、电梯等面积未被分摊至上部住宅部分。
3.小区入口共用门厅如何处理?
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其作为配套单独分幢,故不涉及分摊问题,该门厅面积未被分摊至住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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