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4月30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2026年第6次公开挂牌出让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交结果。
出让结果显示,恒丰鼎股份有限公司以底价990万元竞得闽侯宗地2025挂(工业)27号。

出让公告显示,闽侯宗地2025挂(工业)27号地块位于南屿镇,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M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总面积:12580平方米(合18.87亩);容积率:1.2≤FAR≤3.0;建筑密度:30%≤D≤55%;建筑系数:≥40%;建筑高度:≤24米;现状土地条件:净地。
出让公告约定:
1、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拟新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自土地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由我局与竞得公司及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变更受让人为新公司。
2、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当于竞买保证金金额的土地出让金不予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退还。
3、开竣工时间:受让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后18个月内竣工。开工每逾期一日违约金为当期交地对应的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0.1‰,即每日逾期开工对应违约金为(当期交付土地面积÷出让宗地面积)×土地成交价款总额×0.1‰;竣工每逾期一日违约金为按照未按时完成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占应开发建设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核算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0.1‰,即每日逾期竣工对应违约金为(未按时完成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应开发建设总计容建筑面积)×土地成交价款总额×0.1‰。
4、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项目用地使用权。
5、本宗地不可分割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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