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福州中嘉和樾置业有限公司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该公司80%股权。
本次挂牌转让期限为2026年4月20日-5月20日。转让底价:49012.374247万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表显示,福州中嘉和樾置业有限公司2023年12月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25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显示,中建嘉和地产有限公司持股80%、中建(福建)城市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持股20%。
福州中嘉和樾置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资产总计123859.28万元,负债总计77715.52万元,利润总额-106.24万元,所有者权益46143.76万元。
截至2026年2月28日,资产总计180336.03万元,负债总计134732.39万元,利润总额-225.59万元,所有者权益45603.64。
截至2025年10月31日,标的企业应付转让方其他应付款57751.437263万元(即转让方享有标的企业债权57751.437263万元,其中本金为52374.32万元,利息为5377.117263万元,年利率为4.2%),该笔款项及2025年11月1日至实际还款日的新增利息,由受让方在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工作日内,通过向标的企业提供借款的方式,由标的企业以该笔借款清偿转让方。除前述债权外,标的企业其余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本次转让福州中嘉和樾置业有限公司80%股权的中建嘉和地产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儒江西路60号中建海峡商务中心(中建海峡商务广场)1#楼15层08研发室(自贸试验区内),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本方知悉截至2025年10月31日,标的企业应付转让方其他应付款57751.437263万元(即转让方享有标的企业债权57751.437263万元,其中本金为52374.32万元,利息为5377.117263万元,年利率为4.2%),该笔款项及2025年11月1日至实际还款日的新增利息,由受让方在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工作日内,通过向标的企业提供借款的方式,由标的企业以该笔借款清偿转让方。除前述债权外,标的企业其余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文件,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5、意向受让方如需尽调,应于尽调前与转让方签署保密承诺函,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中嘉和樾置业开发五四北两个安商房项目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平台显示,福州中嘉和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五四片区中建·和萃雅居、中建·和樾雅居两个项目。
4月9日,晋安区新店镇项目建设指挥部、福州中嘉和樾置业有限公司联合发布两则交房公告。
公告明确,中建·和萃雅居、中建·和樾雅居项目已建成并达到交付条件,将于2026年4月16日-4月28日期间开展集中回迁交付工作。
根据晋安区官方透露,中建·和樾雅居与中建·和萃雅居项目已于2月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标志着晋安新店片区城市更新取得重要进展。
详细信息如下:
中建·和萃雅居规划5栋、885套房源!

4月9日,晋安区新店镇项目建设指挥部、福州中嘉和樾置业有限公司联合发布“中建·和萃雅居项目回迁业主交房公告”。
公告明确,中建·和萃雅居项目已建成并达到交付条件,将于2026年4月23日-4月28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在项目现场(晋安区新店镇桂山路360号)开展集中回迁交付工作,具体交付安排将以各个征迁部门为单位按专场分批次进行交付。具体交付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回迁部门专场交付时间:
1.福州市新嘉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4月23日-4月25日。
2.福州市隆顺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4月26日-4月28日。
为确保整体交付顺利,交房集中期内本项目仅受理既定场次业主的交付工作,无法在交房集中期内到场的回迁业主可在集中交付期后(即2026年4月29日起)至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进行交付,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位业主予以谅解。
二、交房现场所需携带的材料:
1、业主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的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征迁协议的原件1份;
3、结算单原件、复印件1份;
4、排房单原件、复印件1份;
5、用于支付相关费用的储蓄卡;
6、如委托代理人交房,代理人除须带齐上述(1)-(5)项材料外,还应出具公证委托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征迁实施单位通知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详情请咨询:0591-88966777。

据了解,2023年11月28日,在2023年福州市第七次国有土地出让活动上,中建嘉和地产分别以4.8亿竞得福州宗地2023-65号。
福州宗地2023-65号对应楼盘为“中建·和萃雅居”。
宗地2023-65号,位于晋安区桂山路东北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M-8-1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占地面积31237平方米(合46.86亩),容积率:1.0以上,2.1以下(其中商业建筑不超过35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以下(含30%);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限高100米以下(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23-65号地块可建住宅部分全部建设安置型商品房,安置型商品房对接价17066元/平方米;建设的安置型商品房应符合福州市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标准,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晋安区政府实施监管;该地块配建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由晋安区政府指定单位按照7376元/平方米回购。

中建·和萃雅居项目位于晋安区新店镇桂山路东北侧,总投资为9.37亿元,项目规划建设5栋安置型商品房,合计885套住宅!
中建·和樾雅居规划7栋、1095套住宅!

4月9日,晋安区新店镇项目建设指挥部、福州中嘉和樾置业有限公司联合发布“中建·和樾雅居项目回迁业主交房公告”。
公告明确,中建·和樾雅居项目已建成并达到交付条件,将于2026年4月16日-4月28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在项目现场(晋安区新店镇厚山路15号)开展集中回迁交付工作,具体交付安排将以各个征迁部门为单位按专场分批次进行交付。具体交付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回迁部门专场交付时间:
1.福州市土地房屋征收工程处:2026年4月16日-4月17日;
2.福州市晋安区房屋征收工程处:2026年4月18日-4月19日;
3.福州市闽桥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4月20日-4月21日;
4.福州市晋安区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4月22日;
5.福州市新嘉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4月23日-4月25日;
6.福州市隆顺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4月26日-4月28日。
为确保整体交付顺利,交房集中期内本项目仅受理既定场次业主的交付工作,无法在交房集中期内到场的回迁业主可在集中交付期后(即2026年4月29日起)至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进行交付,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位业主予以谅解。
二、交房现场所需携带的材料:
1、业主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的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征迁协议的原件1份;
3、结算单原件、复印件1份;
4、排房单原件、复印件1份;
5、用于支付相关费用的储蓄卡;
6、如委托代理人交房,代理人除须带齐上述(1)-(5)项材料外,还应出具公证委托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征迁实施单位通知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详情请咨询:0591-88966777。

据了解,2023年11月28日,在2023年福州市第七次国有土地出让活动上,中建嘉和地产分别以5.78亿竞得福州宗地2023-66号。
其中,宗地2023-66号对应楼盘即为“中建·和樾雅居”。
宗地2023-66号(中建·和樾雅居),位于晋安区洋下河东侧,涧田路西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K-2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占地面积29285平方米(合43.93亩),容积率:1.0以上,2.7以下(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多于19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以下(含30%);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限高80米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23-66号地块(中建·和樾雅居)可建住宅部分全部建设安置型商品房,安置型商品房对接价17066元/平方米;建设的安置型商品房应符合福州市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标准,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晋安区政府实施监管;该地块配建的社区服务中心由晋安区政府指定单位按照7376元/平方米回购。

中建·和樾雅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1万平方米,项目规划7栋安置型商品房,建成后将为1095户居民提供高品质住房,有效改善区域居住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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