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福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0年)》的通知。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州市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0年)》印发给福州新区管委会(长乐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请认真组织实施。
同时也公布了.福州市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0年)、福州市湿地保护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汇总表。

在福州市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0年)中,福州明确将新建三处省级湿地公园,并列入了重点工程项目。
为完善全市湿地保护体系,推进省级湿地公园建设工作,在不具备条件或不宜大面积划建自然保护区的重点湿地区域,因地制宜建设湿地公园,扩大受保护湿地面积,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湿地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

到 2027 年,力争新建福州塔礁洲省级湿地公园;到 2030 年,力争新建长乐东湖省级湿地公园和罗源湾省级湿地公园等 2 处省级湿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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