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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公布今年土地供应计划!住宅用地约971.24亩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6.04.07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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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2026年度闽侯县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758.99亩,工矿仓储用地3310.81亩(其中物流用地0亩),住宅用地971.24亩(其中公共租赁用地97.124亩,普通商品房用地874.116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3.75亩,交通运输用地120.98亩,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5.06亩。
标签:   闽侯  土地  供地

2026年4月3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通知显示,《闽侯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

据悉,2026年度闽侯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230.83亩。其中,商服用地758.99亩,住宅用地971.24亩。

闽侯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统筹城乡用地,优化供应结构,保障民生工程,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保障一体化建设,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序、稳步、规范、有效实施。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2026年土地储备计划方案和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用地保障。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2026年度闽侯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230.83亩。

(二)在2026年度闽侯县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758.99亩,工矿仓储用地3310.81亩(其中物流用地0亩),住宅用地971.24亩(其中公共租赁用地97.124亩,普通商品房用地874.116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3.75亩,交通运输用地120.98亩,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5.06亩。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原则按照《闽侯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推动存量用地的高效盘活与潜能释放。统筹利用存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鼓励建设项目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开发建设,以期达到国有建设用地的可持续利用。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省市县重点工程、民生补短板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具体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根据全县产业发展布局,优化项目用地规模、结构和类型,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其他民生类项目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为确保计划能保质保量完成,计划实施过程中,要分季度分用途核查供地计划完成情况,重点核查住宅用地计划的实施情况,根据核查情况调整供地量,合理安排供地时序。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并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及时对外公布。

 

闽侯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6年度本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64.7493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58.2744公顷(商品住宅用地58.2744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6.4749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6.4749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其他住宅用地0公顷,详见附表1。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城市建成区计划供应12.9499公顷,城市新区计划供应51.7994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落实。为保证202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对抓招商促发展、保障性住房用地、省市县重点项目用地、其他民生类项目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沟通,高效服务。为确保计划保质保量完成,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会商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及时解决供应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供地服务效率和质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促进供应计划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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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通知显示,《闽侯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

据悉,2026年度闽侯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230.83亩。其中,商服用地758.99亩,住宅用地971.24亩。

闽侯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统筹城乡用地,优化供应结构,保障民生工程,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保障一体化建设,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序、稳步、规范、有效实施。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2026年土地储备计划方案和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用地保障。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2026年度闽侯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5230.83亩。

(二)在2026年度闽侯县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758.99亩,工矿仓储用地3310.81亩(其中物流用地0亩),住宅用地971.24亩(其中公共租赁用地97.124亩,普通商品房用地874.116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3.75亩,交通运输用地120.98亩,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5.06亩。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原则按照《闽侯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推动存量用地的高效盘活与潜能释放。统筹利用存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鼓励建设项目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开发建设,以期达到国有建设用地的可持续利用。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省市县重点工程、民生补短板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具体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根据全县产业发展布局,优化项目用地规模、结构和类型,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其他民生类项目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为确保计划能保质保量完成,计划实施过程中,要分季度分用途核查供地计划完成情况,重点核查住宅用地计划的实施情况,根据核查情况调整供地量,合理安排供地时序。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并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及时对外公布。

 

闽侯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6年度本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64.7493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58.2744公顷(商品住宅用地58.2744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6.4749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6.4749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其他住宅用地0公顷,详见附表1。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城市建成区计划供应12.9499公顷,城市新区计划供应51.7994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落实。为保证202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对抓招商促发展、保障性住房用地、省市县重点项目用地、其他民生类项目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沟通,高效服务。为确保计划保质保量完成,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会商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及时解决供应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供地服务效率和质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促进供应计划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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