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0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鸿尾乡350121-HW编制单元A-26、A-27、A-3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的公示”。

闽侯县鸿尾乡人民政府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鸿尾乡350121-HW编制单元A-26、A-27、A-3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于2026年3月11日通过专家技术审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将修改完善后的控规动态维护规划草案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闽侯县政务信息网上。公示时间自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2日。

区位及范围:拟调整地块位于闽侯县鸿尾乡创意产业园,北临福银高速鸿尾互通,南临G316国道,西临金沙溪,东临现状山体。本次调整范围衔接最新开发边界划定成果,涉及鸿尾乡350121-HW编制单元A-26、A-27、A-38地块。规划范围总面积约35.59公顷(534亩)。

地块边界调整:原规划A-27地块局部与A-38地块合并,调整后A-38地块与牛头山地块收储红线一致;根据城镇开发边界微调A-26、A-27地块边界。
规划指标调整: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2-2.2,建筑高度不超过36米,建筑密度40%-60%,绿地率10%-20%。
经过调整之后,A-27工业用地,面积由31.99公顷,变为30.01公顷。编号A-38由2.34公顷,调整为4.03公顷。A-38-1地块,占地面积0.69公顷。以上均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2-2.2,建筑限高36米,建筑密度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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