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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最新通知!事关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9月起实施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6.03.23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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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应按本导则第3.1.2条的规定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隐患等级判定及相应的处置;对于“暂无安全隐患”房屋的定期排查时间间隔,房龄30年及以上时宜不少于每年1次,房龄20年及以上时宜不少于每3年1次,房龄20年以下时宜不少于每5年1次。
标签:   房屋结构  新规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6年3月18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的通知 ”。

结合近年来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情况,省住建厅组织对《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手册(2020年3月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现予以印发。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自2026年9月1日实施,《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手册(2020年3月版)》同时废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住建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村建〔2023〕18号)、住建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24〕4号)、省住建厅等16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闽建安〔2023〕11号)等要求,建立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为《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施行提供技术支撑,规范并更好地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及网格员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近年来的排查工作经验,对2020年3月省住建厅发布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手册》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

本次编制主要作了以下修订:
1.根据福建省房屋结构类型的实际情况,增加了石砌体结构、土木结构和混杂结构排查表;
2.我省属于沿海地区,易遭受地质及气象灾害影响。根据我省地域特点,增加了灾后(破坏性地震、水灾、风灾)应急排查表;
3.根据以往排查工作的经验,新增场地排查判别依据,对部分判别尺度进行适当调整。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基本规定;3.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要点;4.房屋结构灾后应急排查技术要点。
本导则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福建省建研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指导福建省内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及灾后应急排查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福建省内既有房屋的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及灾后应急排查。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适用于房屋在正常使用状况下结构安全问题的排查,不含各种灾害情况下的结构安全问题排查;房屋结构灾后应急排查适用于发生破坏性地震、水灾、风灾后房屋结构破坏程度的应急排查。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及灾后应急排查中,若发现存在本导则未提及的其他安全隐患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核查。

本导则所称的房屋,是指固定在土地上,可供人们直接在其内部进行生产、工作、生活、学习、储藏或其他活动的建筑物。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查内容应包括场地情况、改造与改变用途情况、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四个方面;

2、排查方法以查阅资料、目视检查为主,按照先整体后构件的顺序进行;对于存在的损伤和变形,可辅助以裂缝对比卡、重垂线等工具进行;排查时宜剥除吊顶等必要的装饰装修层;

3、应逐栋(户)进行,并填写《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

4 、应按本导则第3.1.2条的规定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隐患等级判定及相应的处置;对于“暂无安全隐患”房屋的定期排查时间间隔,房龄30年及以上时宜不少于每年1次,房龄20年及以上时宜不少于每3年1次,房龄20年以下时宜不少于每5年1次。

房屋结构灾后应急排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本导则中的“灾后”指发生破坏性地震、水灾、风灾后,灾后应急排查内容应包括场地情况、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三个方面。

2、排查方法以目视检查为主,按照先建筑外部后建筑内部的顺序进行;破坏程度严重或濒危的建筑,若其破坏状态显而易见,可不再对建筑内部进行检查;

3、应逐栋(户)进行,并填写《房屋结构灾后应急排查记录表》;

4 、房屋结构灾后应急排查主要在应急抢险阶段为临时安置、防范次生灾害、确定灾害损失和恢复重建等提供参考依据。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可由基层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房屋结构灾后应急排查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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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6年3月18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的通知 ”。

结合近年来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情况,省住建厅组织对《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手册(2020年3月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现予以印发。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自2026年9月1日实施,《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手册(2020年3月版)》同时废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住建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村建〔2023〕18号)、住建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24〕4号)、省住建厅等16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闽建安〔2023〕11号)等要求,建立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为《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施行提供技术支撑,规范并更好地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及网格员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近年来的排查工作经验,对2020年3月省住建厅发布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手册》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

本次编制主要作了以下修订:
1.根据福建省房屋结构类型的实际情况,增加了石砌体结构、土木结构和混杂结构排查表;
2.我省属于沿海地区,易遭受地质及气象灾害影响。根据我省地域特点,增加了灾后(破坏性地震、水灾、风灾)应急排查表;
3.根据以往排查工作的经验,新增场地排查判别依据,对部分判别尺度进行适当调整。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基本规定;3.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要点;4.房屋结构灾后应急排查技术要点。
本导则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福建省建研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指导福建省内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及灾后应急排查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福建省内既有房屋的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及灾后应急排查。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适用于房屋在正常使用状况下结构安全问题的排查,不含各种灾害情况下的结构安全问题排查;房屋结构灾后应急排查适用于发生破坏性地震、水灾、风灾后房屋结构破坏程度的应急排查。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及灾后应急排查中,若发现存在本导则未提及的其他安全隐患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核查。

本导则所称的房屋,是指固定在土地上,可供人们直接在其内部进行生产、工作、生活、学习、储藏或其他活动的建筑物。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查内容应包括场地情况、改造与改变用途情况、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四个方面;

2、排查方法以查阅资料、目视检查为主,按照先整体后构件的顺序进行;对于存在的损伤和变形,可辅助以裂缝对比卡、重垂线等工具进行;排查时宜剥除吊顶等必要的装饰装修层;

3、应逐栋(户)进行,并填写《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

4 、应按本导则第3.1.2条的规定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隐患等级判定及相应的处置;对于“暂无安全隐患”房屋的定期排查时间间隔,房龄30年及以上时宜不少于每年1次,房龄20年及以上时宜不少于每3年1次,房龄20年以下时宜不少于每5年1次。

房屋结构灾后应急排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本导则中的“灾后”指发生破坏性地震、水灾、风灾后,灾后应急排查内容应包括场地情况、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三个方面。

2、排查方法以目视检查为主,按照先建筑外部后建筑内部的顺序进行;破坏程度严重或濒危的建筑,若其破坏状态显而易见,可不再对建筑内部进行检查;

3、应逐栋(户)进行,并填写《房屋结构灾后应急排查记录表》;

4 、房屋结构灾后应急排查主要在应急抢险阶段为临时安置、防范次生灾害、确定灾害损失和恢复重建等提供参考依据。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可由基层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房屋结构灾后应急排查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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