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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76.99亩!闽侯将建茉莉花茶饮生态园,选址高洲湖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6.03.20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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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高洲湖茉莉花茶饮生态园及配套设施项目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标签:   闽侯  竹岐

2026年3月17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高洲湖茉莉花茶饮生态园及配套设施项目】
”。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高洲湖茉莉花茶饮生态园及配套设施项目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面积、范围、目的

1.征收(使用)面积:5.1333公顷(折合折合76.99亩)。

2.征收(使用)范围:详见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竹岐乡春风村、榕东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31日由竹岐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竹岐乡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开展补偿登记、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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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高洲湖茉莉花茶饮生态园及配套设施项目】
”。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高洲湖茉莉花茶饮生态园及配套设施项目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面积、范围、目的

1.征收(使用)面积:5.1333公顷(折合折合76.99亩)。

2.征收(使用)范围:详见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竹岐乡春风村、榕东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31日由竹岐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竹岐乡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开展补偿登记、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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