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行年度第一次挂牌出让活动。
最终,福州承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底价9130万元受让闽侯宗地2025挂(工业)21号地块。

爱企查资料显示,福州承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26年2月13日,注册地位于福建省闽侯县青口镇陶精路6号青口文体中心,法定代表人为林芃。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等。

股权穿透图显示,福州承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为福州首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闽侯国有企业。

出让公告显示,闽侯宗地2025挂(工业)21号位于青口镇,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M2)-汽车制造业等相关产业。
规划指标:
宗地总面积:120223㎡(合180.33亩);容积率:1.1≤FAR≤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15%≤GAR≤20%;建筑系数:≥40%;建筑高度:≤50米;出让年限:50年。
出让公告约定:
1、开竣工时间:受让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应在开工后18个月内竣工。开工每逾期一日违约金为当期交地对应的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0.1‰,即每日逾期开工对应违约金为(当期交付土地面积÷出让宗地面积)×土地成交价款总额×0.1‰;竣工每逾期一日违约金为按照未按时完成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占应开发建设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核算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0.1‰,即每日逾期竣工对应违约金为(未按时完成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应开发建设总计容建筑面积)×土地成交价款总额×0.1‰。
2、宗地不可分割转让
3、青口管委会提供《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明确监管要求,作为出让文件内容对外公布。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应与青口镇签订《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有关税收、产值、退出机制等要求按履约监管协议执行。竞得人不按时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视为放弃竞得宗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符合《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约定单方面解除《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情况的,属地乡镇与受让人解除《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后,出让人可据此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按原出让价(不计利息)退还土地出让金,收回土地使用权,由闽侯县土储中心将其纳入储备土地。
4、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项目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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