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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3月13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关于新增两个公共服务事项的函”。
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规〔2026〕1号)要求,中心需新增两个公共服务事项,即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车位(库)提取住房公积金,现提请市审改办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