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3月2日,福州市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福州市两江四岸客运有限公司新增客运运力的批复(榕水运审〔2026〕5号)”。
公示内容显示,福州市两江四岸客运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同意该公司新建1艘新能源运营客船。
新建客船主要参数如下:船舶总长约35.15米;型宽约7.6米;吃水约1.18米;航速约17.5公里/时;推进功率:220KW;载客量:113客位(具体以船检部门审核为准)。经营范围:环南台岛及通航川石岛的旅客运输。
新建船舶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船舶,我中心将不予办理船舶营运手续。
批复要求,福州市两江四岸客运有限公司应在1年内开工建造船舶。逾期未开工的,本批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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