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月2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六则批复,同意福清市镜洋南片区、长乐朝阳路西侧片区、福清市新厝双屿片区、晋安区宦溪片区1、闽侯雪峰山城片区、青口镇东南大道周边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六大片区成片开发总面积84.4206公顷(1266.3亩)。
以下是六则批复详细内容:
福清镜洋南片区成片开发总面积390.32亩

2月2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福清市镜洋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闽政地榕〔2026〕15号)”。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经研究,同意福清市镜洋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26.0215公顷(390.32亩)。
批复要求,福清市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福清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控要求,按照《方案》确定的范围和时序安排,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如《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长乐朝阳路西侧片区成片开发总面积232.19亩

2月2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长乐区朝阳路西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闽政地榕〔2026〕16号)”。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经研究,同意长乐区朝阳路西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15.4797公顷(232.19亩)。
批复要求,长乐区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长乐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控要求,按照《方案》确定的范围和时序安排,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如《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福清市新厝双屿片区成片开发总面积60.37亩

2月2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福清市新厝双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闽政地榕〔2026〕18号)”。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经研究,同意福清市新厝双屿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4.0247公顷(60.37亩)。
批复要求,福清市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福清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控要求,按照《方案》确定的范围和时序安排,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如《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晋安区宦溪片区1成片开发总面积95.62亩

2月2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晋安区宦溪片区1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闽政地榕〔2026〕19号)”。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经研究,同意晋安区宦溪片区1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6.3750公顷(95.62亩)。
批复要求,晋安区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晋安区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控要求,按照《方案》确定的范围和时序安排,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如《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闽侯雪峰山城片区成片开发总面积117.13亩

2月2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闽侯县大湖乡雪峰山城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闽政地榕〔2026〕20号)”。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经研究,同意闽侯县大湖乡雪峰山城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7.8089公顷(117.13亩)。
批复要求,闽侯县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闽侯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控要求,按照《方案》确定的范围和时序安排,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如《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青口镇东南大道周边片区成片开发总面积370.66亩

2月28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经研究,同意闽侯县青口镇东南大道周边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24.7108公顷(370.66亩)。
批复要求,闽侯县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闽侯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控要求,按照《方案》确定的范围和时序安排,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如《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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