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有市民通过福建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福州公租房如何申请,须满足哪些条件?
该咨询于2月26日得到福州市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
市民您好!您反映申请公租房的有关问题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向您解答了问题。
您为台江户籍,工作地点和居住地点均在福州中心四城区,福州市中心四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为:本市四城区户口(指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户口)主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中心城区居住且有至少一年的稳定工作和收入;申请时家庭成员应合并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60758元,未租住公有住房,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同时,申请之日前3年内家庭成员不得有房产交易行为;未享受过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家庭成员自有车辆购车款含税价低于25万元、排量低于2400ML或2.0T;离异的,离异时间应满2年。根据2025年8月22日福州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福州市中心四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具有四城区户籍的申请人除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各类“兜底保障”(含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困境儿童家庭等)的住房救助对象、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家庭、七十周岁以上老人家庭可申请实物配租外,其他申请人只能申请租赁补贴。申请租赁补贴需为租住状态,持有租赁合同并前往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若您符合福州四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可至您居住地街道社区提出申请。
关于福州市中心四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具体信息,您可至居住地所属街道社区或登录https://zjj.fuzhou.gov.cn/zwgk/tzgg/202508/t20250822_5065262.htm网址查看福州市中心四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公告、下载福州市中心四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公告及申请审核表中规定了申请条件和需申报的材料以及申请流程,如有相关问题,您可以拨打我局咨询电话83296354进行咨询,谢谢。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