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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对商品房项目合规性建设实行全流程监督管理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6.02.26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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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23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3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公布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标签:   商品房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月26日,中共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党组发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23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3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公布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其中,针对“登记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

1、深化“登记难”问题调研。在前期巡察发现的登记难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细化登记难问题存在的堵点难点,2025年5月研究形成《关于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调研报告》,针对产生“登记难”的原因,分门别类提出解决路径,为后续工作提供指导。

2、加大力度推动解决“登记难”问题。一是将“登记难”事宜报市政府研究并建立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二是建立“登记难”项目台账,安排专人专项负责,每两周更新项目进展情况,详细掌握项目的具体情况,实时跟进工作进度,确保问题“发现即研判、研判即处置”;做好项目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材料的梳理和服务工作,已于集中整改期内办结多个项目首次登记。三是完善“登记难”问题处理机制,针对未通过土地核验问题,中心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沟通研讨,充分借鉴广州等地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方案,该方案2025年4月1日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会后中心根据常务会精神,主动联系、对接项目建设单位,督促尽快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土地核验手续。待前端手续齐备,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登记。

3、强化项目分类统计管理,对登记系统中“不动产首次登记(商品房及保障性住房)”“不动产首次登记(单位自建房)”业务受理界面进行改造,新增“项目类型”,包括“驻闽军队安置类住房项目”“行政事业单位自建项目”“安置房项目”“古厝项目”“商品房项目”“国有企业自建项目”“其他项目”七类,保障不动产首次登记项目统计做到分类精准,不重不漏。针对个别“登记难”项目数据重复统计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已按规定进行处理。

针对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1、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满意率。一是健全完善服务企业机制,5月8日召开专题会研究进一步提升企业服务水平的举措并形成会议纪要,组建中心服务企业工作协调小组,健全企业大厅联合服务工作机制,加强与各职能审批部门的对接沟通,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二是做细做优企业全流程服务,日常工作中依托企业服务大厅平台,常态化为有办证需求的企业提供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绿色通道等优质服务。4月1日、16日、28日分别组织到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地铁集团、福州城投集团开展调研,针对有关项目土地权籍调查、红线重叠等13个问题现场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导。根据福建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平台发布的2024年营商环境分析报告,福州市登记财产满意度为97.1%,位列全省第二。

2、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提升服务效能。一是严格落实“无证明省份”“无证明城市”工作要求,对于能通过数据共享、协同出具等方式取得的电子证照类、电子证明类、可信文件类材料,不要求企业提交纸质材料。目前,跨部门数据共享接口已开通36个,可共享调取包括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建筑许可证等其他部门电子材料;通过无证明系统发起协查242次,让申请人免跑腿;电子签章覆盖56项业务,对已有电子签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电子申请材料的,申请人无需出具纸质材料。二是全盘梳理企业不动产登记业务涉及前后不同环节重复提交材料情况,对于前端环节已收取的材料,要求后续业务直接提取,企业无需提供,比如测绘单位测绘成果报告已按门牌号码使用证书记载坐落的,后续楼盘表备案不再重复收取门牌号码使用证书。

3、严格落实政务事项“五级十五同”,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针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部分办事指南不一致问题,2024年12月已第一时间立行立改,撤下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使用的旧版商品房预售许可办事指南,并在窗口布设新版办事指南,同时组织对全部业务办事指南更新发布情况进行排查,确保办事指南在省、市网上办事大厅以及中心本部办事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等线下窗口均保持一致,并统一从省网上办事大厅打印最新版办事指南。组织各业务处室、档案馆2025年3月31日起安排专人定期排查核实办事指南更新情况,业务处室负责不定期检查,发现未及时整改的,进行通报。

4、加快推动“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平台”建设。与市税务局加强协同联动,2025年3月17日线上税费同缴运行,4月7日开通税费同缴线下POS刷卡渠道,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线上线下“前端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同步缴库”。5月28日,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平台建设项目通过验收。截至11月20日,已办结税费同缴2092件,计4610.17万元,其中:不动产登记费137.66万元,税款4472.52万元。

针对推进古厝办证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1、优化古厝办证工作机制。《古厝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指引》于2022年6月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有效期2年,目前已到期失效,但在推动古厝办证方面,各职能部门工作并未停止,经各部门实地踏勘后,2025年5月我市成立历史文化街区古厝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专班,以“试点先行、分批推进”为思路,以“成熟一处办理一处”为原则,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持续推进古厝不动产登记。集中整改期间,中心结合福州古厝建筑结构特点及先期试点办证经验,于2025年5月19日印发《福州古厝不动产登记优化流程图》,进一步完善古厝用地审批、修缮方案审查、规划和建设审批及验收、不动产登记全流程。

2、认真履行古厝办证服务职责。古厝不动产登记工作中,中心主要承担配合、沟通协调作用及末端办证服务职责。与前端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主体责任单位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多部门定期例会、现场实勘、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强化沟通对接,主动靠前服务、提前介入,分批分期推进古厝办证,截至2025年10月底,累计办理129本古厝不动产权证,涉及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下一步中心将继续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古厝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专班,不定期召集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古厝办证问题,针对进入不动产登记阶段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我市古厝办证工作入选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广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典型实事及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下半年优秀典型案例,相关工作做法在自然资源部简报(2024年第8期)上刊发宣传推广;中国不动产、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人民日报陆续报道宣传推广该创新做法,央广网、海峡资源报也相继至中心采访报道宣传。

针对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仍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1、进一步扩大智能化审核的应用范围。一是夯实数据基础,补全抵押类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12.5万本,应生尽生,做到对2016年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的不动产抵押证明全面电子化;二是推进登记系统抵押直连智能化升级,2025年5月28日完成系统改造并上线,全面推广抵押权注销智能化辅助审核,覆盖32家银行等机构。5月28日以来,抵押(预告)注销登记智能化辅助审核占比从26%提高至67%。

2、提升二手房转移登记网上办事的便捷度。一是优化提升系统功能,如电子签章实现“一键签署”、系统自动接收、放宽存量房交易登记全流程网办年龄限制等功能。二是加强沟通联动,2025年4月3日邀请6家市场份额大的房产经纪机构召开座谈会,听取使用意见建议;建立专门联络群,日常工作中与房产经纪机构加强沟通交流,及时答疑解惑;协调税务、维修资金中心等部门完善联办工作。三是强化宣传推广,通过福州日报、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提高网办知晓度;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积极动员各房产经纪机构积极参与全流程网办的推广应用。2025年4月3日以来存量房交易登记全流程网办占比从1.08%提高至5.86%,今后将持续推进。

3、不断优化电子签章应用。增加送达回证电子签单功能,实现送达回证电子化;在实测数据备案(含变更)业务网上办事中新增应用电子签章,并于2025年4月29日针对该电子签章模块使用开展培训。截至目前,电子签章已应用于56个业务事项,电子签章应用场景覆盖率由原9%提高至62%。

4、规范电子材料归档工作。加强全流程网办电子材料归档管理,2025年3月26日召开档案工作专题会,进一步细化电子资料归档与管理,完善电子档案归档标准化程序。目前存量全流程网办电子材料已全部入库归档,后续将常态化做好新增全网办业务归档工作。 

针对预售许可审批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完善预售许可实勘机制。2025年4月2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场实勘实施细则的通知》,实勘人员严格落实实勘记录照片日期标记、人员签字等要素标记要求。截至11月,已有95次实勘严格按照新细则要求开展实勘。

2、完善实勘记录方式。主动请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4月9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复函指出“各市现场察看项目的形象进度,可根据本地实际,只采取录像、照相等形式之一作为记录手段”,中心已按该指导意见办理,同时对重点项目采用录像、照相两种记录形式记录工程形象进度。截至11月,共有95次实勘采用照相形式记录;5次实勘采用录像、照相两种形式记录工程形象进度。

3、规范开展现场实勘。严格由两名取得执法资格证人员实施,实勘记录单由两名行政执法人员签字确认,填写行政执法证号。

4、发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书面承诺严格按照规划审批情况进行施工建设,杜绝违规施工、违法建设。自2025年4月22日起,在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材料中增加《项目合规施工承诺书》,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盖章确认,随商品房预售许可卷宗材料一并存档备查。截至11月,已收到72份开发企业提交的《项目合规施工承诺书》。事中:积极配合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违法建设的巡查和处理,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对经认定存在违法建设的,予以采取限制商品房网签备案及不动产转移登记等限制措施。

5、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管理要求。新批准预售楼盘开盘销售时,配合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售楼处驻场监督,重点监督项目信息公示情况、公开销售情况、明码标价情况、资金监管情况等,强化联合监管。巡察整改之前已配合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商品房销售现场监督检查8批次。2025年将开展2次新建商品房销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第一次抽查已于6月4日开展,两批次执法人员前往3个项目销售现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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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月26日,中共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党组发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23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3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公布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其中,针对“登记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

1、深化“登记难”问题调研。在前期巡察发现的登记难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细化登记难问题存在的堵点难点,2025年5月研究形成《关于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调研报告》,针对产生“登记难”的原因,分门别类提出解决路径,为后续工作提供指导。

2、加大力度推动解决“登记难”问题。一是将“登记难”事宜报市政府研究并建立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二是建立“登记难”项目台账,安排专人专项负责,每两周更新项目进展情况,详细掌握项目的具体情况,实时跟进工作进度,确保问题“发现即研判、研判即处置”;做好项目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材料的梳理和服务工作,已于集中整改期内办结多个项目首次登记。三是完善“登记难”问题处理机制,针对未通过土地核验问题,中心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沟通研讨,充分借鉴广州等地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方案,该方案2025年4月1日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会后中心根据常务会精神,主动联系、对接项目建设单位,督促尽快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土地核验手续。待前端手续齐备,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登记。

3、强化项目分类统计管理,对登记系统中“不动产首次登记(商品房及保障性住房)”“不动产首次登记(单位自建房)”业务受理界面进行改造,新增“项目类型”,包括“驻闽军队安置类住房项目”“行政事业单位自建项目”“安置房项目”“古厝项目”“商品房项目”“国有企业自建项目”“其他项目”七类,保障不动产首次登记项目统计做到分类精准,不重不漏。针对个别“登记难”项目数据重复统计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已按规定进行处理。

针对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1、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满意率。一是健全完善服务企业机制,5月8日召开专题会研究进一步提升企业服务水平的举措并形成会议纪要,组建中心服务企业工作协调小组,健全企业大厅联合服务工作机制,加强与各职能审批部门的对接沟通,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二是做细做优企业全流程服务,日常工作中依托企业服务大厅平台,常态化为有办证需求的企业提供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绿色通道等优质服务。4月1日、16日、28日分别组织到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地铁集团、福州城投集团开展调研,针对有关项目土地权籍调查、红线重叠等13个问题现场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导。根据福建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平台发布的2024年营商环境分析报告,福州市登记财产满意度为97.1%,位列全省第二。

2、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提升服务效能。一是严格落实“无证明省份”“无证明城市”工作要求,对于能通过数据共享、协同出具等方式取得的电子证照类、电子证明类、可信文件类材料,不要求企业提交纸质材料。目前,跨部门数据共享接口已开通36个,可共享调取包括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建筑许可证等其他部门电子材料;通过无证明系统发起协查242次,让申请人免跑腿;电子签章覆盖56项业务,对已有电子签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电子申请材料的,申请人无需出具纸质材料。二是全盘梳理企业不动产登记业务涉及前后不同环节重复提交材料情况,对于前端环节已收取的材料,要求后续业务直接提取,企业无需提供,比如测绘单位测绘成果报告已按门牌号码使用证书记载坐落的,后续楼盘表备案不再重复收取门牌号码使用证书。

3、严格落实政务事项“五级十五同”,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针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部分办事指南不一致问题,2024年12月已第一时间立行立改,撤下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使用的旧版商品房预售许可办事指南,并在窗口布设新版办事指南,同时组织对全部业务办事指南更新发布情况进行排查,确保办事指南在省、市网上办事大厅以及中心本部办事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等线下窗口均保持一致,并统一从省网上办事大厅打印最新版办事指南。组织各业务处室、档案馆2025年3月31日起安排专人定期排查核实办事指南更新情况,业务处室负责不定期检查,发现未及时整改的,进行通报。

4、加快推动“市本级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平台”建设。与市税务局加强协同联动,2025年3月17日线上税费同缴运行,4月7日开通税费同缴线下POS刷卡渠道,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线上线下“前端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同步缴库”。5月28日,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平台建设项目通过验收。截至11月20日,已办结税费同缴2092件,计4610.17万元,其中:不动产登记费137.66万元,税款4472.52万元。

针对推进古厝办证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1、优化古厝办证工作机制。《古厝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指引》于2022年6月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有效期2年,目前已到期失效,但在推动古厝办证方面,各职能部门工作并未停止,经各部门实地踏勘后,2025年5月我市成立历史文化街区古厝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专班,以“试点先行、分批推进”为思路,以“成熟一处办理一处”为原则,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持续推进古厝不动产登记。集中整改期间,中心结合福州古厝建筑结构特点及先期试点办证经验,于2025年5月19日印发《福州古厝不动产登记优化流程图》,进一步完善古厝用地审批、修缮方案审查、规划和建设审批及验收、不动产登记全流程。

2、认真履行古厝办证服务职责。古厝不动产登记工作中,中心主要承担配合、沟通协调作用及末端办证服务职责。与前端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主体责任单位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多部门定期例会、现场实勘、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强化沟通对接,主动靠前服务、提前介入,分批分期推进古厝办证,截至2025年10月底,累计办理129本古厝不动产权证,涉及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下一步中心将继续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古厝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专班,不定期召集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古厝办证问题,针对进入不动产登记阶段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我市古厝办证工作入选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广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典型实事及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下半年优秀典型案例,相关工作做法在自然资源部简报(2024年第8期)上刊发宣传推广;中国不动产、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人民日报陆续报道宣传推广该创新做法,央广网、海峡资源报也相继至中心采访报道宣传。

针对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仍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1、进一步扩大智能化审核的应用范围。一是夯实数据基础,补全抵押类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12.5万本,应生尽生,做到对2016年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的不动产抵押证明全面电子化;二是推进登记系统抵押直连智能化升级,2025年5月28日完成系统改造并上线,全面推广抵押权注销智能化辅助审核,覆盖32家银行等机构。5月28日以来,抵押(预告)注销登记智能化辅助审核占比从26%提高至67%。

2、提升二手房转移登记网上办事的便捷度。一是优化提升系统功能,如电子签章实现“一键签署”、系统自动接收、放宽存量房交易登记全流程网办年龄限制等功能。二是加强沟通联动,2025年4月3日邀请6家市场份额大的房产经纪机构召开座谈会,听取使用意见建议;建立专门联络群,日常工作中与房产经纪机构加强沟通交流,及时答疑解惑;协调税务、维修资金中心等部门完善联办工作。三是强化宣传推广,通过福州日报、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提高网办知晓度;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积极动员各房产经纪机构积极参与全流程网办的推广应用。2025年4月3日以来存量房交易登记全流程网办占比从1.08%提高至5.86%,今后将持续推进。

3、不断优化电子签章应用。增加送达回证电子签单功能,实现送达回证电子化;在实测数据备案(含变更)业务网上办事中新增应用电子签章,并于2025年4月29日针对该电子签章模块使用开展培训。截至目前,电子签章已应用于56个业务事项,电子签章应用场景覆盖率由原9%提高至62%。

4、规范电子材料归档工作。加强全流程网办电子材料归档管理,2025年3月26日召开档案工作专题会,进一步细化电子资料归档与管理,完善电子档案归档标准化程序。目前存量全流程网办电子材料已全部入库归档,后续将常态化做好新增全网办业务归档工作。 

针对预售许可审批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完善预售许可实勘机制。2025年4月2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场实勘实施细则的通知》,实勘人员严格落实实勘记录照片日期标记、人员签字等要素标记要求。截至11月,已有95次实勘严格按照新细则要求开展实勘。

2、完善实勘记录方式。主动请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4月9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复函指出“各市现场察看项目的形象进度,可根据本地实际,只采取录像、照相等形式之一作为记录手段”,中心已按该指导意见办理,同时对重点项目采用录像、照相两种记录形式记录工程形象进度。截至11月,共有95次实勘采用照相形式记录;5次实勘采用录像、照相两种形式记录工程形象进度。

3、规范开展现场实勘。严格由两名取得执法资格证人员实施,实勘记录单由两名行政执法人员签字确认,填写行政执法证号。

4、发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书面承诺严格按照规划审批情况进行施工建设,杜绝违规施工、违法建设。自2025年4月22日起,在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材料中增加《项目合规施工承诺书》,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盖章确认,随商品房预售许可卷宗材料一并存档备查。截至11月,已收到72份开发企业提交的《项目合规施工承诺书》。事中:积极配合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违法建设的巡查和处理,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对经认定存在违法建设的,予以采取限制商品房网签备案及不动产转移登记等限制措施。

5、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管理要求。新批准预售楼盘开盘销售时,配合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售楼处驻场监督,重点监督项目信息公示情况、公开销售情况、明码标价情况、资金监管情况等,强化联合监管。巡察整改之前已配合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商品房销售现场监督检查8批次。2025年将开展2次新建商品房销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第一次抽查已于6月4日开展,两批次执法人员前往3个项目销售现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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