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有市民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咨询:
据了解,象园街道已经积极谋划连潘新村的征迁事宜。想问一下,连潘新村的征迁是否包含了连辉新村,如未包含连辉新村是否有征迁的规划。
该咨询得到福州市晋安区象园街道办事处、福州市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经了解,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地块征收前期谋划,一般由规划部门、项目业主单位会同属地政府研究确定,并相关手续报批后,启动地块征收工作。目前象园街道已积极谋划、测算征迁事宜,待项目审批通过后,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象园街道将会第一时间根据公告开展相关工作,届时征收事宜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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