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5日,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350182-21-C-1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

根据《关于研究编制福州新区(长乐区)松下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6〕16号,原则同意区资源规划局作为业主,开展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350182-21-C-12地块规划调整工作,将350182-21-C-12地块北侧约7.3亩结合已批用地和实际需求调整为宗教用地,余下约17.2亩用地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
现控规调整工作已按程序启动,于2026年1月21日通过专家、部门、乡镇评审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项目位于湖南镇,调整范围东至福州新区空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南至后张路,西至龙涎路,北至鹏旺路,总面积16451平方米(24.68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调整范围内现状以非建设用地为主,主要为耕地、林地、农村宅基地、陆地水域等。

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调整。根据湖南镇提供模拟方案,复核调整后规划指标,将21-C-12地块拆分为21-C-12_1、 21-C-12_2两个地块,其中21-C-12_1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工业用地(M2)调整为宗教用地(1503/A9),21-C-12_2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工业用地(M2)调整为文化用地(0803/A3)。
2、指标调整。21-C-12_1地块,宗教用地(1503/A9),用地面积4891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 21-C-12_2地块,文化用地(0803/A2),用地面积11560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同时应满足《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及省市关于绿地率控制的相关要求,建筑限高应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及民航安监局要求。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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