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6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控规350182-32-C-21地块动态维护的公告 ”。

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鹤上镇征迁安置房办证工作等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由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动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地块(塘东路南侧、南雅路北侧、文松路东侧、万沙路西侧)控规调整工作。
现控规调整工作已按程序启动,于2026年1月21日通过专家、部门、街道评审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350182-32分区单元,32-C基本单元,塘东路南侧、南雅路北侧、文松路东侧、万沙路西侧,拟调整用地面积2.32公顷(约34.8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地块现状为草地、陆地水域、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

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调整后地块内经营性用地面积和经营性建筑总量未突破本单元控制指标上限,经专家评审,按动态维护方式开展,作如下调整:
1、用地调整。将32-C-21地块拆分为32-C-21_1地块和32-C-21_2地块,其中32-C-21_2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住宅、商业、商务混合用地(R21B1B2)调整为商业用地(B1/0901),32-C-21_1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
2、指标调整。衔接滨海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调整后32-C-21_2地块,用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密度由≤25%调整为≤35%、建筑限高由≤60米调整为≤50米,其余规划指标保持不变;32-C-21_1地块,用地面积19200平方米,其余规划指标保持不变。绿地率同时应满足《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及省市关于绿地率控制的相关要求,建筑限高应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及民航安监局要求。

32-C-21地块用地性质 为二类住宅、商业商务用地,占地面积23200平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
调整之后,地块一分为二,其中32-C-21_1地块仍为二类城镇住宅、商业、商务金融用地,占地面积19200平米(折合28.8亩),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
32-C-21_1地块调整为纯商业用地,占地面积4000平米(折合6亩),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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