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榕(仓)土征告〔2025〕19 号土地征收公告。
公告显示,2025 年 11 月 7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福州市2025 年度第一百五十一批次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政地〔2025〕867 号),批准征收盖山镇白湖村、北园村、跃进村集体土地7.0090 (105.13亩)公顷。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及用途:本次征收土地位于盖山镇白湖村、北园村、跃进村,征收土地7.0090 公顷,其中盖山镇白湖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535 公顷,北园村园地0.053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0.4455公顷,跃进村水田0.1845公顷、园地0.1412公顷、其他农用地0.092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6.0391 公顷。以上土地按规划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1)、商业居住综合用地(R2_B1)使用,用于跃进郭宅周边旧屋区4期项目建设。
二、征收土地实施单位:区政府委托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代表区政府在该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征地行为。
三、其他事项: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和村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本政府网站中公告。本公告公告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自《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仓征预公告〔2025〕31 号)公告之日 2025 年 8 月 7 日起,凡在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60 日内,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批准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可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本公告实施征收土地相关内容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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