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月5日,市民黄先生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永泰管理部成功办结永泰县首笔拆迁安置补差价代际互助公积金提取业务,这也是2026年1月1日福州公积金新政实施后,永泰县落地的首笔代际互助提取业务,标志着“一人安置,全家帮”的惠民新政在当地拆迁安置场景中正式生效,切实解决了安置房补差价的资金周转难题。
据了解,黄先生父母名下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选择产权调换安置后需补缴一笔安置补差款,由于父母早已退休,而黄先生作为子女缴存了住房公积金,恰逢福州公积金新政优化调整,明确延续代际互助购房提取支持,且将申请时限由原“一年内一次性”放宽至“三年内一次性”,为拆迁安置群众提供了更充裕的办理时间。按照新政规定,购房人(产权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予以支持,共同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不含贷款部分),而拆迁安置补差价正属于自住住房购买范畴,完全契合政策适用场景。
“原本还在为补差价的资金发愁,没想到新政刚实施就能用上公积金,真是解了燃眉之急!”在永泰管理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黄先生提交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交款凭证、拆迁安置结算单、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通过柜面申报方式当场办结所有手续,对新政红利和高效服务连连称赞。
下一步,永泰管理部将持续加大新政宣传力度,通过线上政策解读、线下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让更多购房群众知晓并享受新政红利。
附: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福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为有效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作用,结合福州实际,进一步优化代际互助、贷款套数认定等相关政策,现就有关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一、继续支持代际互助购房提取
产权人的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买自住住房,应优先提取产权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产权人的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代际提取调整为三年内一次性申请,共同申请的提取总额不超过首付款金额或购房合同总价。
二、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家庭,在购房所在县(市)区无自住住房的,仍执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申请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也适用本条款。
三、进一步规范购房提取业务办理
产权人及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的,应从最迟取得购房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三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购买再交易住房且未申请购房贷款的,须持有该套住房不动产权证书6个月(含)以上,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相关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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