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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9.6亩!台江新盘“点屿广场”取得建设规划许可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5.12.02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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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5年12月1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2025年11月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放情况”。其中,包括位于台江区新盘“点屿广场”。


点屿广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曙光路东侧和鳌光路北侧,建设单位为福州磐屿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证编号地字第3501002025YG0143516号,总用地面积6402平方米(折合9.6亩)。发证日期为2025年11月19日。

爱企查平台显示,福州磐屿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5年07月03日,注册地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50号鳌峰街道安置房1#楼二层2385室,法定代表人为余晋辉。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酒店管理。

海西房产网通过项目位置,土地规模和项目法人对比,点屿广场对应的正是个人买家余晋辉摘得的宗地2025-28号。

余晋辉9800万竞得宗地2025-28号福

今年6月30日,福州市举行了2025年第三次与第四次土地拍卖活动。

经过1轮竞价,37号个人竞买人余晋辉以9800万元竞得福州宗地2025-28号,楼面地价6123.08元/㎡。


福州宗地2025-28号地块位于台江区曙光路东侧、鳌光路北侧,曙光路东侧、鳌光路北侧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为商服(商业、商务)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6402平方米(合9.6亩);容积率:2.5以下(含2.5);绿地率:35%以下(含3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60米以下(含60米)。

针对上述地块,出让公告还做如下重要约定:

1、安置型商品房回购款拨付时限

安置型商品房购房款分四期拨付:第一期,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购房款的20%。第二期,项目竣工备案后支付购房款的20%。第三期,项目办理产权总登、被征收人与受让人签订购房合同、完成征收补偿费用二次结算并交房后支付购房款的20%。第四期,项目办理产权总登后两年支付购房款的40%。

安置型商品房建设其他事宜按照《安置型商品房项目建设及回购款拨付工作流程》(榕自然综〔2019〕1306 号)、《关于安置型商品房交付及回购款拨付机制调整事宜的通知》(榕财建〔2021〕165 号)办理。

2、交地时间: 竞得人缴清出让价款后30日内,按照净地标准交地;其中宗地2025-10号至宗地2025-19号地块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即可进场,缴清第一期土地款后具备交地条件的,可先予交地。

3、开竣工时间:项目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的,自土地交付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市住建局另有核定的,从其核定时间);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建筑高度大于100米项目建设工期,以市住建局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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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5年12月1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2025年11月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放情况”。其中,包括位于台江区新盘“点屿广场”。


点屿广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曙光路东侧和鳌光路北侧,建设单位为福州磐屿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证编号地字第3501002025YG0143516号,总用地面积6402平方米(折合9.6亩)。发证日期为2025年11月19日。

爱企查平台显示,福州磐屿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5年07月03日,注册地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50号鳌峰街道安置房1#楼二层2385室,法定代表人为余晋辉。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酒店管理。

海西房产网通过项目位置,土地规模和项目法人对比,点屿广场对应的正是个人买家余晋辉摘得的宗地2025-28号。

余晋辉9800万竞得宗地2025-28号福

今年6月30日,福州市举行了2025年第三次与第四次土地拍卖活动。

经过1轮竞价,37号个人竞买人余晋辉以9800万元竞得福州宗地2025-28号,楼面地价6123.08元/㎡。


福州宗地2025-28号地块位于台江区曙光路东侧、鳌光路北侧,曙光路东侧、鳌光路北侧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为商服(商业、商务)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面积:6402平方米(合9.6亩);容积率:2.5以下(含2.5);绿地率:35%以下(含3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60米以下(含60米)。

针对上述地块,出让公告还做如下重要约定:

1、安置型商品房回购款拨付时限

安置型商品房购房款分四期拨付:第一期,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购房款的20%。第二期,项目竣工备案后支付购房款的20%。第三期,项目办理产权总登、被征收人与受让人签订购房合同、完成征收补偿费用二次结算并交房后支付购房款的20%。第四期,项目办理产权总登后两年支付购房款的40%。

安置型商品房建设其他事宜按照《安置型商品房项目建设及回购款拨付工作流程》(榕自然综〔2019〕1306 号)、《关于安置型商品房交付及回购款拨付机制调整事宜的通知》(榕财建〔2021〕165 号)办理。

2、交地时间: 竞得人缴清出让价款后30日内,按照净地标准交地;其中宗地2025-10号至宗地2025-19号地块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即可进场,缴清第一期土地款后具备交地条件的,可先予交地。

3、开竣工时间:项目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的,自土地交付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市住建局另有核定的,从其核定时间);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建筑高度大于100米项目建设工期,以市住建局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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