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双碳”目标,福州市以绿色建筑为引领,以节能改造为抓手,以可再生能源应用为支撑,全面推进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示范。
一、主要成效
(一)绿色建筑实现跨越式发展。 福州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已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通过加强设计、图审、施工、验收及运行等环节管理,确保绿色建筑标准有效落地。近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持续攀升,由2021年的82.90%提升至2024年的98.22%。2025年截至10月底,全市民用建筑竣工面积达1205.35万平方米,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100%。绿色建筑品质不断提高,累计获评绿色建筑标识项目92个,其中二星级42个、三星级6个,形成了良好的示范引领效应。
(二)节能改造成效显著。“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约150.88万平方米,其中2025年截至10月底,实施福州大饭店等12个项目改造,改造面积约18.06万平方米,涉及空调、热水、光伏等多个系统,改造后平均节能率达到预期目标。通过系统改造,项目平均节能率稳步提升。福州大饭店、市公安局大楼等一批标志性项目完成改造,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技术路径。
(三)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十四五”期间累计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约122.29万平方米,其中2025年截至10月底,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约15.32万平方米。形成阳光学院滨海校区一期1#-13#楼及地下室、流洲安置房B区建筑幕墙和屋顶采用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典型项目,太阳能光伏、空气源热泵等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建筑用能结构持续优化。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制度,夯实发展基础。以《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为指导,强化设计、施工、验收全流程监管,确保绿色建筑质量。出台《福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围绕优化城市结构布局、推动绿色低碳建设方式、优化用能结构三大核心,全面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大力提升绿色建筑水平,推动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提升。同时,加大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提高建筑电气化水平,并系统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目标。
(二)规划先行,提升实施效果。编制《福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主要手段,将绿色高质量发展宏观战略融合到福州市城乡建设,通过研究福州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基础和现状条件,研究福州市空间发展定位,明确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住房、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绿色建材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各管理分区发展重点任务及技术路线,强化保障措施,全面支撑福州市建筑绿色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形成建设领域绿色发展新局面。
下一步,福州市将持续深化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技术支撑,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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