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
我买了某某小区的房子,已经盖好了,为什么不能直接登记,开发商说还要办理规划核实呢?
法律条文:
《不动产登记规程》第7.3.1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必须提交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而规划核实意见,就是证明房屋建设“符合规划”的最核心、最权威的文件。
案例点睛:
简单来说,“规划核实”是“不动产登记”的前置必备条件,确保所建房屋与规划审批一致。 就像开车需要先考取驾驶证一样,没有通过规划核实,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是不能办理登记的。
因此,当开发商告知您需要办理规划核实时,请给予理解和配合。这正是法律法规在为您保驾护航,确保您拿到手的,是一本踏踏实实、受法律保护的“放心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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