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5年11月9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凤港大道道路工程】 ”。

为实施闽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凤港大道道路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使用)面积:5.6237公顷(折合84.355亩)。征收(使用)范围:详见红线图。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祥谦镇凤港村、青口镇庄头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其他事项:
拟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24日由祥谦镇、青口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由祥谦镇、青口镇人民政府代表县政府开展补偿登记、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今年7月份,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批凤港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侯交建〔2025〕14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进一步完善青口汽车工业园区主干路网,打通福银高速祥谦互通至 324 国道交通干道,经研究,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则同意凤港大道道路工程开展前期工作。
凤港大道道路工程(项目代码: 2507-350121-04-01-808631),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祥谦镇
建设规模和内容:道路位于福银高速北侧,起于林森大道(一期)与奔驰大道交叉口,东西走向,跨越淘江,终点与尚青路交叉,路线全长1.4千米,道路宽度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共设置3座桥梁:林森1号桥127米/1座,林森2号桥127米/1座,林森3号桥207米/1座,并建设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管道工程、给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景观及河道补救措施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44300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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