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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拟协议出让9.62亩安置房用地,限高80米!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5.11.08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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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5协议-3号地块位于航城街道西洋路西侧、莲心溪东侧,地块用途为居住用地(安置房)。规划指标要求:地块面积:6417平方米;容积率:≥1.1≤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出让年限:70年。
标签:   长乐  土地  协议出让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7日,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拟协议出让长乐区2025协议-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 号)和《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闽国土资综〔2006〕272号)的有关规定,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2025协议-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5协议-3号地块位于航城街道西洋路西侧、莲心溪东侧,地块用途为居住用地(安置房)。

  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面积:6417平方米;容积率:≥1.1≤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出让年限:70年。

  公告期限: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7日止。

  在公告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法按规定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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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7日,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拟协议出让长乐区2025协议-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 号)和《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闽国土资综〔2006〕272号)的有关规定,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2025协议-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5协议-3号地块位于航城街道西洋路西侧、莲心溪东侧,地块用途为居住用地(安置房)。

  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面积:6417平方米;容积率:≥1.1≤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出让年限:70年。

  公告期限: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7日止。

  在公告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法按规定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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