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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文化设施用地调整为宅地,福州17.16亩地块规划调整!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5.11.04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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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本项目位于长乐新区,体育场路东侧,营滨路西侧,现状支路南侧,场南路北侧。拟调整用地面积1.14公顷(约17.16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调整地块现状为其他草地、其他林地、水田等。
标签:   控规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3日,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长乐新区控规350182-A-03-40(1)、40(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5CJKGZ-002号)文件精神,由区资源规划局启动控规调整工作,于2025年10月24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长乐新区,体育场路东侧,营滨路西侧,现状支路南侧,场南路北侧。拟调整用地面积1.14公顷(约17.16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调整地块现状为其他草地、其他林地、水田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将A-03-40(1)、A-03-40(2)地块合并,合并后的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11442平方米,设定容积率为≤2.2,建筑密度为≤25%,绿地率为≥35%,建筑限高为8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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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3日,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长乐新区控规350182-A-03-40(1)、40(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5CJKGZ-002号)文件精神,由区资源规划局启动控规调整工作,于2025年10月24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长乐新区,体育场路东侧,营滨路西侧,现状支路南侧,场南路北侧。拟调整用地面积1.14公顷(约17.16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调整地块现状为其他草地、其他林地、水田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将A-03-40(1)、A-03-40(2)地块合并,合并后的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为11442平方米,设定容积率为≤2.2,建筑密度为≤25%,绿地率为≥35%,建筑限高为8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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